原標題:一審被判賠償Motorola53億 ,海能達稱不會成第二個中興通訊,純粹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訴訟

海能達與Motorola的商業祕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一審判決落定。

3月8日晚,海能達發佈公告稱,美國當地時間2020年3月5日,伊利諾伊州法院法官判決海能達、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向Motorola支付損害賠償34,576.12萬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880萬美元,合計76,456.12萬美元(約合人民幣53.34億元)。

3月9日午間收盤,海能達股價微漲0.39%。在一審判決結果出現之前,海能達已經在重大訴訟進展公告和定期報告中多次提示風險。

當日,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以投資人的身份致電了海能達證券部,接線人員向記者確認,公司與Motorola的訴訟不同於中興通訊事件,“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訴訟”,目前公司在美國的正常採購和業務沒有受到影響,公司後續會採取措施,“我們對於現在的結果是不滿意、不認可的”。

一審敗訴

事件起源於三年前。

根據海能達發佈的公告顯示,2017年3月15日,Motorola及Motorola馬來西亞公司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的北部聯邦地區法院(簡稱“伊利諾伊州法院”)起訴海能達及全資子公司HYTERA AMERICA,INC.(簡稱“美國公司”)、 HYTERA CO女生UNICATIONSAMERICA(WEST),INC.(簡稱“美西公司”)侵犯其商業祕密,認為公司部分產品侵犯了Motorola商業祕密。

2018年8月2日,Motorola公司向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權侵權的訴訟請求,認為公司部分產品侵犯了Motorola公司的美國版權。

海達能在收到Motorola公司起訴狀之後立即聘請美國律師事務所進行應訴。在證據開示的過程中,公司收集並提交了大量文件,並安排公司員工參與庭外質詢。在Motorola公司增加版權侵權的訴訟請求後,公司聘請另一美國律師事務所進行應訴,並聘請了技術專家及經濟專家作為公司的專家證人。

美國時間2019年11月6日(北京時間2019年11月7日),該商業祕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進入庭審階段。美國當地時間2020年2月12日,Motorola在庭審中最終明確其主張海能達部分DMR產品侵犯Motorola21項商業祕密及4項美國版權,要求公司、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業祕密及版權行為支付相應賠償。

隨後,伊利諾伊州法院陪審團作出裁決,認為海能達、美國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Motorola一項或多項商業祕密及美國版權,應向Motorola支付損害賠償34,576.12萬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880萬美元,合計76,456.12萬美元。

從美國時間3月5日的一審判決結果上看,伊利諾伊州法院支援陪審團裁決結果,判決結果與陪審團裁決結果一致。

將申請重審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海能達是國內專業無線通信行業的龍頭企業,也是全球主要的專業無線通信設備提供商之一。公司主要從事對講機終端、集羣系統等專業無線通信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並提供整體解決方案。

海能達的業務主要以海外為主,2019年上半年,海能達海外銷售收入高達16.08億元,佔公司總營收的比例為59.42%,公司在美國、英國、德國、西班牙、加拿大等地擁有多個子 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 。

此外,海能達的原材料採購也大量來自境外。公司原料採購和產品出 大部分以美元和歐元進行計價,海外子公司日常運營貨幣主要為歐元、美元、英鎊。

對於與Motorola的訴訟案是否會引發美國方的“製裁”等問題,上述證券部人士則表示需要看後續的進展。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該訴訟案已經對海能達2019年的業績產生了衝擊,在一審判決落定前,海能達已對2019年業績預告進行修正,計提預計負債人民幣約53.34億元,公司2019年預計虧損47.54億元-48.54億元。

而2011年5月上市至今,海能達雖一直保持穩定盈利,但2011年-2018年淨利潤規模合計16.13億元,該金額僅為本次涉訴金額的三成。

海能達表示,針對本次判決,公司將在時效期內向伊利諾伊州法院提出申請案件重審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動議;若法院未支援公司動議,公司將向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上訴程式一般為期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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