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申报、国税】106年度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及股利凭单申报期限至107年1月31日止,请多利用网路申报
摘要整理: Q:106年度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股利凭单、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信托所得之申报期间为? A:107年1月1日至同月31日,网路申报系统于107年1月31日午夜12时关闭。 |
南区国税局台东分局表示,106年度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股利凭单、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信托所得之申报期间为107年1月1日至同月31日,网路申报系统于107年1月31日午夜12时关闭。
本分局说明,凭单申报可采用网路、媒体或人工方式办理,以网路申报者得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http://tax.nat.gov.tw/)下载各类所得凭单(含信托)资料申报系统,透过网际网路传输各类所得凭单、股利凭单并完成申报;此外,自106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给付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或在中华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之营利事业,有所得税法第88条规定各类所得时,除适用租税协定上限税率案件或逾期申报案件外,亦可使用网路申报,不受办公时间限制随时上传申报资料,方便又省时。请大家多用网路,少走马路,享受优质便捷的报税服务。
如有任何申报问题,请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该分局将竭诚为您服务。
新闻稿联络人:综所税课张课长
联络电话:089-360001转200
更新日期:107-01-02 发布单位:财政部南区国税局台东分局
资料来源: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384/7146259776841329738?tagCode=
文鼎记帐士事务所(07-6211577)、黄冠盛地政士事务所(07-6962375)~关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