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是作家政的一個月工資6000,但是她只做了三天,就和客戶提出下戶了。原因是客戶家十歲兒子竟然說朋友是他們家花錢顧來的小狗,叫朋友做事情後會說,小狗真聽話。朋友要下戶,客戶還威脅說朋友打他們家小孩,不讓走。這樣的客戶家還是人嗎?有錢就了不起沒了嗎?


主要是行業的不規範,造成了僱主對保姆的工作不瞭解,同時也有很多的不理解,在有些僱主看來,我給你給錢了,那就應該幹這幹那,就該像我的奴隸一樣順從我的意思。

如果說,有這樣的一家公司,在提供服務之前,告知你所約得服務項目包含哪些,還有哪些是我 們所不包含的,在他選擇僱傭前會考慮好,如果一旦選擇,他也會清楚他花錢享受的是哪些,哪些不在保姆的工作職責範圍內。

同時這個企業也要很好的保全僱主的利益,在提供相應的服務時一定要保質保量,就像醫院一樣,有多少病人會讓醫生受很多的氣?

你覺得呢?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