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从事铁门窗工程的刘姓男子涉嫌把邮局存折借给诈骗集团,被彰化地院依帮助犯诈欺取财罪判处2个月有期徒刑,他不满上诉并辩称,自己是因为相信打电话就可以借到20万元,才会遭诈骗集团利用。但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刘男学历为大学毕业,也累积不少社会历练,怎么会轻易相信这种话,最后不采信他的说词,裁定驳回上诉。

▲存折。(图/ETtoday资料照)

▲刘男将自己的存折、提款卡寄给诈骗集团,却辩称自己什么都不知情。(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刘男去年4月将自己的邮局存折、提款卡以及帐号密码等私人资料寄给诈骗集团使用,导致戴姓女子误以为同学银行支票周转不灵,急忙汇款20万元救急,而这些钱全都进到刘男的帐户里,并且随即被提领一空,女方事后发觉受骗,立即报警处理。

刘男一审被彰化地院法官依帮助犯诈欺取财罪判处2个月有期徒刑,但他不满上诉并辩称,自己的确有在上述时间将存折等物品寄出,不过,那是因为要请他人帮忙办理贷款,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诈欺取财的帮助犯。

▲▼提款机,ATM,提钱,取款,诈骗,薪水,理财,借钱,收入,支出,月光族,银行,帐户。(图/记者周宸亘摄)

▲戴女发现汇过去的20万元瞬间被领光,这才惊觉可能是被诈骗。

刘男也曾在一审时提到,他是从事铁门窗工作,一个月收入约3、4万元,虽然与母亲同住,但家中经济各自独立,先前因为工作被倒了20几万元,陷入负债的困境,才会轻信透过打电话就可以借到20万元,没想到反而吃上官司。

然而,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刘男学历为大学毕业,也经历过许多社会历练,怎么会不知道将存折等物品交给诈骗集团成员使用,会导致其他无辜的人受害,考量到他本身并未实际参与诈骗,衡量犯罪手段以及被害人的损失,一审判刑2个月并无不妥,最后裁定驳回上诉,且他不得再上诉,仅检方可以提出上诉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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