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荊州是吳國人自己編的?

趙翼是清代著名的史學家,他在《廿二史札記·借荊州之非》裏提出了一個觀點,認爲“借荊州之說,出自吳人事後之論,而非當日情事也。”趙翼與那些膚淺的、譁衆取寵的翻案者不同,他是基於自己的獨立思考而提出這個觀點,其論證方式也來自於史料說理

首先,從史料方面來看,借荊州之事分見《三國志·吳書》和《江表傳》。《三國志》最初以《魏書》、《蜀書》和《吳書》的形式分開流傳,代表着三種不同的史料來源。

《史通》說早在魏國初建的時候,曹丕就命韋誕、應璩等人共同編纂國史,後來王沈在國史的基礎上編成了四十四卷《魏書》,劉知幾說這本《魏書》“多爲時諱,殊非實錄。”所以在魏國滅亡後,陳壽纔在《魏書》的基礎上編了《三國志·魏書》。孫權在位時,也曾命丁孚等人編寫《吳書》五十五卷,陳壽採以用之,編成了《三國志·吳書》。陳壽是蜀漢人,《三國志·蜀書》部分多是他跟譙周所作。

因此,《三國志》並不是“一家之言”,史書跟其他書籍不同,它是在博採衆家的基礎上編定的,所以《史通》才說:“至晉受命,海內大同,著作陳壽乃三國史,撰爲《國志》凡六十五篇。”用的是“集”字而不是“著”字,正因爲是“”來的,所以《三國志》裏會隱含各種不同的視角和觀點。

劉備其實已經“還荊州”了!

趙翼(1727—1814)

借荊州之說的由來

《三國志·吳書·周瑜魯肅呂蒙傳》裏對借荊州始末進行了集中的記敘,在攻破曹操,克復荊州後,周瑜上疏孫權說:“劉備以梟雄之姿,而有關羽、張飛熊虎之將,必非久屈爲人用者”,“今猥割土地以資業之”是養虎爲患。周瑜還在遺表裏說:“方今曹公在北,疆埸未靜,劉備寄寓,有似養虎。”在周瑜看來,劉備是依附於江東的。

《魯肅傳》又說:“後備詣京見權,求都督荊州,惟肅勸權借之,共拒曹公。曹公聞權以土地業備,方作書,落筆於地。”這裏出現了“借之”的字眼,又有“權以土地業備”的描述。

後面又說:“備既定益州,權求長沙、零、桂,備不承旨,權遣呂蒙率衆進取。”“承旨”當是吳人的說法,把劉備視爲孫權的下屬。

關羽單刀赴會時,魯肅指責說:“國家區區本以土地借卿家者,卿家軍敗遠來,無以爲資故也。今已得益州,既無奉還之意,但求三郡,又不從命。"還未說完,蜀漢座中有一人說:“夫土地者,惟德所在耳,何常之有!”見吳國人有借土之德而蜀國人有強佔之野。

後來孫權也跟陸遜評價魯肅說:“勸吾借玄德地,是其一短。”可見在吳國人看來,上至孫權,下至周瑜魯肅,都認爲吳國曾借土地給劉備過。趙翼認爲“此借荊州之說所由來,而皆出吳人語也。

劉備其實已經“還荊州”了!

荊州示意圖

吳國人借荊州的說法是否有道理?

趙翼認爲吳國人借荊州的說法沒有道理可言,“夫借者,本我所有之物而假與人也。”荊州本來就是劉表之地,並不是孫氏的故地,何借之有?趙翼認爲當劉表滅亡之後,荊州本就是無主之地,誰搶到就是誰的。劉備與孫權共破曹操,之後圍困曹仁於南郡,劉備也曾出過力,並不是孫氏奪取荊州而劉備坐享其成。

魯肅與關羽辯論時,關羽說:“烏林之役,左將軍身在行間,寢不脫介,戮力破魏,豈得徒勞,無一塊壤,而足下來欲收地邪?”關羽認爲破曹操不是依賴於孫氏的一己之力,當曹軍南下的時候,孫權還恐不能自保,諸葛亮過江時,孫權還說:“非劉豫州莫可敵操者”。諸葛亮當時候說:“將軍能與豫州同心破操,則荊、吳之勢強,而鼎足之形成矣。”是明白說曹操與劉備的荊、孫權的吳成鼎足之勢,孫權當時只求自保,對破曹後荊州屬於劉備的說法不置可否。

破曹後,劉琦還在江夏,領荊州刺史,孫權也不表示反對。等到天下三分已定,吳人追思赤壁之戰自己的功勞最大,而劉備獲益最多,所以才捏造出了借荊州的說法。等到關羽兵敗被殺後,人們也覺得是蜀漢理虧在先,吳人不過是奪回舊物而已,“此耳食之論也”。

孫權到底有沒有借地給劉備?

趙翼否定劉備借過荊州,這樣就從一個極端轉向了另一個極端。過去人們認爲荊州全境都是孫權借給劉備的,趙翼則認爲劉備的土地完全是自取的,跟孫權毫無關係。因爲《三國志·蜀書》基本沒提到借荊州,借荊州出自《三國志·吳書》,所以借荊州是吳人自己捏造的。

這種邏輯推理方式很不可靠,這就好比說老賴從不提及自己所借的錢,而債主老是說自己借給了別人多少錢,所以這場債務糾紛是債主自己捏造的一樣,如果法官據此來判斷債務糾紛,那他真是糊塗至極。

且《三國志·蜀書·先主傳》裏分明寫道:“孫權以先主已得益州,使使報欲得荊州。先主言:‘須得涼州,當以荊州相與。’”(《吳主傳》則寫道:“權以備已得益州,令諸葛瑾從求荊州諸郡。備不許,曰:‘吾方圖涼州,涼州定,乃盡以荊州與吳耳。’”)假如劉備不承認跟孫權借過地,爲什麼還要推脫說取涼州後會把荊州讓出來,而不是直接回絕?假如借荊州是吳人捏造的,爲什麼關羽面對魯肅的“無理”質問,不是堅決否定,而只是說蜀漢破曹也有功勞,理應獲得土地?

劉備其實已經“還荊州”了!

單刀赴會

如果孫盛的《江表傳》說劉備“復從權借荊州數郡”不可信,那麼習鑿齒以蜀漢爲正統寫的《漢晉春秋》爲什麼也承認劉備借過荊州?《漢晉春秋》記載:“(魯)肅曰:‘將軍雖神武命世,然曹公威力實重,初臨荊州,恩信未洽,宜以借備,使撫安之。多操之敵,而自爲樹黨,計之上也。’權即從之。”難道不同立場的歷史學家們都集體說謊嗎?

毫無疑問,孫權借地給劉備是存在的,但問題在於他究竟借了多少地。如果他僅借了一點地而討要整個荊州,那麼理虧纔在孫氏。

孫權借地給劉備始末

《吳主傳》記載,破曹之後,“瑜、仁相守歲餘,所殺傷甚衆。”最後,曹仁被迫放棄荊州。於是,劉備表孫權領徐州牧,自己領荊州牧,屯公安。這件事在先主傳記載爲“先主至京見權,綢繆恩紀。”《魯肅傳》在說劉備到東吳,“求都督荊州”,魯肅建議孫權同意。之後,“周瑜爲南郡太守,分南岸地以給備。”所以周瑜作爲當事人,對借地之事瞭如指掌,他纔在奏疏和遺表中都有提及,奏疏與遺表都是最原始的史料,是史官所無法捏造的。

後來,“備以瑜所給地少,不足以安民,後復從權借荊州數郡。”是劉備先後多次向孫權借過地,所以魯肅才以理據爭,說:“主上矜愍豫州之身,無有處所,不愛土地士人之力,使有所庇廕以濟其患。”假使劉備從沒借過地,魯肅怎麼會在關羽面前說這種“瞎話”?

在曹操敗北之後,孫劉聯合搶佔了荊州,劉備人多地少,所以從孫權所佔有的地方借了幾塊。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劉備所借的並不是荊州全境,只是公安及數郡而已。孫權所能討回的也僅僅是這些地方,但孫氏野心太大,意圖討取荊州全境,所以劉備纔不得不屢次推脫。

孫氏對荊州的野心

荊州之於吳人,可謂志在必得。先是孫堅徵劉表,被黃祖軍士所殺害,兩家遂成世仇。建安四年,孫策夜襲劉勳,得廬江;十三年,孫權徵黃祖,梟其首,屠其城,取黝、歙,設新都郡。在曹操還未南下之前,孫氏已侵奪荊州南部的一些地方。

魯肅初見孫權,就勸說:“剿除黃祖,進伐劉表,竟長江所極,據而有之,然後建號帝王以圖天下。”後劉表病死,魯肅又說:“夫荊楚與國鄰接,水流順北,外帶江漢,內阻山陵,有金城之固,沃野萬里,士民殷富,若據而有之,此帝王之資也。”

荊州的戰略地位對於吳國人來說不言而喻,吳國人也不會僅僅滿足於向劉備討回借出去的數郡,而是討要整個荊州。所以兩家無法達成協議,劉備只能一拖再拖。

劉備其實已經“還荊州”了!

劉備其實已經“還荊州”了

建安二十年,劉備平定川蜀,孫權討要荊州全境,劉備不允。於是孫權命呂蒙進取長沙、零、桂三郡,劉備親自回到公安,命關羽爭三郡,孫權駐紮在陸口,命魯肅將萬人屯益陽拒關羽,接着就發生了單刀赴會之事。

魯肅對關羽說:“但求三郡,又不從命。”說明吳人已經知道討要荊州全境不現實,僅取回三郡也未爲不可,這時候還不歸還,而是獨佔勝利的果實的話,那麼理屈的是蜀漢。

恰巧曹操在這時平定了漢中,所以纔出現“劉備請盟,權乃歸普等,割湘水,以零陵還之”的一幕。孫劉兩家爲了聯合抗曹,瓜分了荊州,盟約內容爲“分荊州、江夏、長沙、桂陽東屬,南郡、零陵、武陵西屬。”借荊州和討荊州之事到這裏就告一段落了,劉備從孫權所借的土地已經盡數歸還,荊州問題也通過盟約的方式得到了解決。

吳國撕毀盟約,背信棄義

如果說劉備借數郡不還,是理虧。那麼在建安二十年瓜分荊州之後,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後來呂蒙襲取荊州並不是出於討回故物的合理訴求,而是出於吳國人兼併荊州的野心。

呂蒙見關羽勢力強大,又居上游,嚴重威脅吳國的安全。他在勸孫權襲荊州時,已經不再提討還故物的觀點,而是說關羽驍勇異常,不趁早除掉他,日後必然要威脅江東,以其跟曹操搶徐州,“不如取羽,全據長江,形勢益張。”跟魯肅的觀點一致。

所以,諸葛亮在《後出師表》說:“然後吳更違盟,關羽毀敗”,“違盟”者,違劃湘水分荊州之盟也。呂蒙襲取荊州,非取還久借之土,而是偷襲盟友的土地,這是孫氏最爲背信棄義的一面。所以劉備終不能忍受,一定要舉兵伐之。

由此可見,關羽之誤不在仇吳,而是輕信呂蒙,疏於防吳,此乃蜀國失荊州之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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