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准入制,說白了,就是足協給所有想玩職業聯賽的老闆們設立一個門檻,邁過了這道檻,你才有資格進入中國職業聯賽的大趴體里玩耍。而且,准入制不只針對中甲,更包括中超這樣的中國足球頂級聯賽。

為了規範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俱樂部的管理,加強中國足球職業化建設,提高中國足球水平,在結合中國職業足球改革的實際情況後,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等7部委於2011年共同下發了《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俱樂部准入條件和審查辦法》。

這個《准入條件和審查辦法》及後來的《實施細則》,就是前面所說的「門檻」。不僅升甲、升超的球隊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在每個賽季開始前足協也會對中甲、中超現有球隊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也會被拒絕准入。

2011版的《准入條件和審查辦法》共計18條48小項,包括總則、准入條件、准入審查程序以及附則4章。其中對註冊資金、梯隊、基地等都有嚴格要求,不達標者,一律不予註冊。

比較關鍵的幾點包括:中超俱樂部至少要擁有3000萬元資產才能在中國足協註冊,中甲俱樂部至少要有1500萬元資產。各俱樂部應成立青少年訓練中心,並聘任青少年發展計劃主管,組建屬於自己的精英梯隊,其中包括預備隊,該隊伍的球員年齡應該是18歲以上;另外還要有17歲以下的各級別梯隊,每個梯隊不能少於25人。

為避免重蹈「實德系」覆轍,《准入條件和審查辦法》還明確規定,同一投資方不得同時成為兩家及兩家以上俱樂部的股東。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控制一家以上俱樂部或對決策產生重大影響。俱樂部及其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和近親屬不得入股其他俱樂部,不得管理其他俱樂部事務,工作人員不得在其他俱樂部任職或兼職。

另外,針對足壇反賭打黑事件,足協在這一版本的《准入條件和審查辦法》中特別要求,俱樂部法人必須沒有犯罪紀錄。

應該說,《准入條件和審查辦法》為中國青少年足球發展及職業聯賽打造等方面提供確實提供了極大的推動。但隨著中國足球聯賽發展日新月異,相關標準也暴露出了不足之處。去年,蔡振華就透露總局方面正在研究修訂2011版的《准入條件和審查辦法》。

最近,有媒體爆出了即將於明年生效的最新版《准入條件和審查辦法》。其中引人注意的有兩點——

1.凡升入或者處於中超的球隊,應在下年度競賽開始前60天內繳納保證金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或擁有所屬產權為球隊主體自有產權體育場,該體育場條件不低於亞足聯競賽標準。同時備案球員勞務合同傳真至中國足球協會。繳納保證金所得收益由下年度競賽球隊平均分紅。

2凡升入或者處於中甲的球隊,應在下年度競賽開始前60天內繳納保證金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或擁有所屬產權為球隊主體自有產權體育場,該體育場條件不低於亞足聯競賽標準。同時備案球員勞務合同傳真至中國足球協會。繳納保證金所得收益由下年度競賽球隊平均分紅。

倘若此版本最終被證實,只能說明如今玩足球真是太費錢了——6年前,有1500萬就能註冊中甲球隊了,現在則需要1個億!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