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女子王某,在公司上班不努力,业绩经常垫底,她不思进取,却迁怒于三名比她业绩好的女同事,把女同事钱物盗走后消失。3月31日,女子被警方抓获。

3月22日上午10时许,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接110指令,派民警迅速赶到管城区货站街一小区内,见到报案人路女士等人。三名报案人的现金及贵重物品被盗,现场比较混乱。

民警经过了解得知:三名报案人的同事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对其悄悄展开调查。3月31日上午11时许,民警通过侦查发现了王某在新郑市的行踪。案件侦办大队中队长张兵、中队指导员张定举、民警刘晓有等人赶到新郑市龙湖镇一家公司,并将刚刚到任上班的王某抓获,带回了公安机关。

民警经过询问得知:王某,女,30岁,河南省汝州市人,2019年春节后到郑州打工,在郑州市某公司上班,她由于业绩不佳,曾被公司领导批评,且屡次受挫,便起了歹意,将同一个宿舍里,另外三个业绩较好的同事的行李箱洗劫一空,共盗走路女士、曾女士、李女士现金6000余元,金项链,化妆品等价值2000余元的财物后,不辞而别。

王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原单位。她又通过老乡介绍来到了新郑市龙湖镇上的另外一家公司上班,谁知刚刚上班不到一天,便被公安民警抓获。

4月1日上午,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此案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徐富盈 通讯员 李景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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