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作為癌症患者的家屬,換位思考了一下,如果我的男朋友在我父親得病的時候提出分手,可能我會受到比較大的打擊,但是這件事過去之後我會慶幸還好藉此機會看清了對方及對方家庭的為人。但是如果站在你的角度,我也認為你做出任何選擇都沒有錯誤,你有為自己選擇的權利。照顧癌症患者是一件需要耗費巨大的財力物力人力的事情,家屬的精神緊繃也容易經常爆發爭吵,在你沒有進入這個家庭的時候,你還可以為自己選擇更輕鬆的生活,你的父母也不需要和對方的家庭捆綁在一起,畢竟在這個世界上,愛自己纔是最該做的事情。無論你做什麼樣的選擇,只要以後不會後悔就好。


現在面臨和你一樣的問題。

你和男票相處半年,很中意很喜歡。現在他媽媽患了癌症,他家裡經濟條件很一般,甚至不如我家。這些我都能接受,但是很難想像以後負債纍纍的過日子。

目前真的很糾結,因為是愛男朋友這個人,可是想想以後的無底洞,感覺再深的愛也會被磨沒吧。


有個詞叫推己及人,有句話是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感情淺散了吧。感情深,已經談婚論嫁,你父母這樣就過了,畢竟他們也會老也會病。


理由是什麼呢?花錢太多?如果是這個理由的話看看你男朋友的掙錢能力和潛質呀,潛質好的話我建議堅持。如果本身就不怎麼樣,那就散夥。這是比較現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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