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周武王滅商後,定都鎬京(今陝西西安西南)。為了加強對已經受周朝的控制下土地管理,對周的開國元老實行大分封,如將呂尚封於齊,公旦封於魯,召公奭封於燕,叔鮮封於管,叔度封於蔡,伯禽封於魯。據記載,周初總計分封了71個諸侯國。繼而派兵徵討商朝各地殘餘力量以及東夷勢力,據記載,當時共討伐了九十九國,有六百五十二國向武王臣服。還封了一些前王之後,如焦、祝、薊、陳、杞等。

這裡要先說明一點,可能很多朋友認為分封制是武王姬發的創造,其實不然,西周實行分封制有其的必然性,也就是說西周必定要走分封制。

包括商朝,其實實行的也是分封制,只是當時的文明程度要更低一些,商朝國內其實是大大小小很多部落的集合。武王姬發起兵討伐紂王,所用的也並不全是自己的部隊,而是集合了別的部落的部隊,一起打敗了並滅亡了商朝。因此,在打下江山後,各路人馬都需要得到分配,也即是土地和奴隸。武王主要對姬氏、盟友諸侯、立功的部下們進行了分封。

新王朝西周好比是一個聯合國,姬氏是其中武力最強,獲利最多的一支力量。其餘諸侯都奉姬氏為宗主,但都有很大的自主獨立性。

分封制的產生有其必然性,是當時的唯一選擇,因此不能說這個制度不好,沒有完美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環境的變化產生各種問題,分封制也是一樣。

分封制制度若要不被破壞,其中最關鍵的一環就是宗主實力的強弱。

宗主的實力必須要強,而且要絕對的強。要能夠獨力應對任何一個諸侯的挑戰;在諸侯間產生糾紛時,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應並進行裁決。能夠做到這兩點,宗主的實力便可以算強了。

宗主實力強可以產生兩個好處,首先任何一個諸侯不會有膽量挑戰宗主;其次,宗主實力強,諸侯便會忠心歸附依靠,如果有多個諸侯一起聯合反抗宗主,宗主便可以調動其他諸侯去打壓這幾個諸侯。

而這就是分封制最大的BUG,武王分封時,為了制衡各路諸侯,分封了不少姬氏,本意是都是姬氏,可以在有事時抱成一團互相照應,但事實上,分家了就分家了,不但沒有增強姬氏的實力,反而大大削弱了姬氏主家的實力,姬氏封國進入戰國前,幾乎都已被吞併了。

要想保持宗主的實力,在分封的時候,宗主必須得到最好最大的土地,擁有最多的人口,且宗主的領地不可以再分,但要找機會將諸侯的土地一分再分,分的越小越好,諸侯越多越好,就一直分,分到分沒了為止。

此外還有一點,就是宗主在處理諸侯糾紛時,要儘力做到處置公平。

即要有強大的軍事實力震懾,又能做到以德服人,如此恩威並施,才能牢牢的控制各諸侯。

其實從商到秦的歷史,在無月看來,也是一部華夏部落由小到大,由多到少,最終統一成一國的不斷演變的歷史。

以上僅為無月個人觀點,回答匆忙,考慮不周之處,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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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西周的分封,在武王和成王時期,便基本已經完成了。最後一個重要的諸侯——秦,在周宣王時期,才進行分封,也是有原因的。

題主的問題是:武王、成王時期,諸侯的分封大體已經結束,天下的土地幾乎都已經有主人了,那以後如果要再分封幾個諸侯,從哪裡去找土地呢?

西周時期,分封制被貫徹得十分徹底,上至天子,下至諸侯,都是分封制與宗法制的堅實執行者。所以,基本不會出現周天子無緣無故滅掉一個或幾個諸侯,而把他們的土地賜給其他人,因為即使當時的諸侯對天子不敬或者犯了什麼大的過錯,周天子會率兵討伐,之後把原來的諸侯拉下臺,或關或殺,然後在為這個諸侯國找一個國君,而且這個國君還基本都是與原來的國君同一支脈或者同姓的。如蔡國造反之後,周公仍然封蔡叔的兒子蔡仲為蔡君。

武王

那麼新分封的諸侯的土地從哪裡來呢?當然是周天子了。大家可以看一看西周初期周王室的領地,大概佔據天下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左右,之後成王封唐叔虞與晉地,削去王室領土的西北部。至於說一些小的諸侯,基本上一城就是一國,在這種情況下,周天子想要把他分封到別處去,有的時候就會用自己的土地去換諸侯的土地,換過之後在進行分封。但更多的時候是周天子直接把自己的王室領土分封給臣子,使他們成為新的諸侯。

成王

秦國則是一個特例。當時周幽王烽火戲諸侯,自己作死之後,也把古都鎬京以及關中之地留給了西戎。周宣王東遷途中,秦襄公始終在旁邊護衛,得到周宣王的賞識,不僅封秦為諸侯,還把西岐之地封給了秦國(儘管此時西岐已經被少數民族控制了)。周宣王的意思是,土地我給你了,就看你有沒有本事拿走了!當然,後面的事情我們也知道了,秦國當仁不讓地得到了關中之地,之後,順便把天下也收入囊中。

(全文完)


西周實行分封制,周天子居於至高無上的絕對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他庶子則作為小宗被分封為各地諸侯。他們在各自封國內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裏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為小宗分封為士。這樣,根據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級宗族貴族組成的金字塔式等級制機構。各個等級之間的相互關係,既是大小宗關係,也是上下級關係。

西周的設想是好的,君主對所有諸侯及國土擁有絕對的統領權,慢慢分封之下,各個諸侯的領地也會被分的零零散散,再也構不成威脅。但是在實行過程中,據史料記載,周朝中央集權的領土被越分越少,而諸侯卻並沒有真正的實行分封制(又或者將很少的領地分封出去,但是權力仍在諸侯國王手中,並非如周朝天子一般分封出去就獨立統治了)。而且諸多諸侯國之間,為了領地年年徵戰,國力強橫的慢慢的吞併了弱小的諸侯國,導致諸侯國的勢力範圍越來越大,超過了周朝天子所統領的區域。

而這種情況一直到秦國統一之後才結束,而漢朝建立後,又再次實行分封制度,結果就導致了西漢八王之亂。


土地資源是有限的,而人的發展是無限的,分封制實行到最後,用不著解決BUG,直接就滅亡了,也正因為周朝沒有解決這個BUG,才導致亡國。

周分西周和東周,西周建立之初,地廣人稀,周天子為維護統治,大封諸侯王,剛建國時就封了71個諸侯國,其中姬姓(周天子的姓)就佔53個,那個時候比較好封,土地多,人口少。

起初周朝主要是活動在關中、河洛地區,以及黃河流域,建國之初由於國力強盛,持續不斷向外徵戰,這些新徵戰的土地又不斷封給諸侯王。

周天子分封時只封土地給諸侯王,而諸侯王下面的卿、大夫、士等貴族階級是由諸侯王來分封的,諸侯王拿天子封給自已的土地,再分給下面的卿、大夫、士,周天子不管諸侯王下面的分封。

故諸侯王的土地與下面的卿、大夫、士的土地是從屬關係,不是並列關係,就不會存在需要大量的土地拿來分封。

周朝實行是嫡長繼承製,土地世襲只有嫡長子有資格繼承,而其它兒子並沒有土地的繼承權,當然也存在老的諸侯王因為喜好或戰功給其它兒子分封土地的情況。

當然周天子分封不可能隨意分封,想封哪裡就哪裡,這是不現實的,這會導致諸侯不滿意,引發社會動亂,而且周朝有一整套的禮制,是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最守禮法的社會,不論是統治者還是貴族基本遵守。

其後,周朝開始衰弱,到週考王於公元前425年最後一次分封后,周朝再也沒有土地拿去分封了,周朝的土地已經全部分完了,就連周天子自已都沒有土地了,連自已都是寄居在其它諸侯國,形同乞丐一樣,周朝滅亡已成定局,分封制也走到盡頭了。

到公元前249年,秦國先後攻滅西、東兩個周天子公國,周王室正式滅亡,分封制也隨之瓦解。


首先,分封諸侯不是「想封哪就封哪」,這是網友自己臆想出來的,周初分封諸侯主要是「摻沙子」,就是把自己人和敵人(殷商遺民)混合居住,讓整個社會不出現暴動。這個出發點非常重要。

周人並沒有殺掉商人,而是將殷商百姓遷徙,和周人進行混居,這一條後世的很多民族都做不到。並將各地封給自己人,同時也給殷商遺老封地,並沒有剝奪敵人的所以資產,這一條後世人也不容易做到。

第二,周初的天下之大,足夠八百諸侯使用,不存在無地可封的時候,大量土地無人居住,這種情況下,指派一批人去耕種實際上就是給個授權,然後開荒。

你不搞封地,大家聚集在關中,最後的結果就是都沒得喫。

第三,天子平叛這件事確實有bug,這也是後世周天子失去權威的重要原因。

周初的情況和二百年後的情況不一樣了,但社會管理體制並沒有與時俱進,所以bug自然就出現。

一個是諸侯做大後天子不再權威,諸侯經常挑戰天子權威;二是天子之上無法監管,導致天子不思進取,這是天子失去道德制高點和權力制高點的原因。

第三,解決辦法就是神權,當時不可能用立法去換掉天子,唯有用一個每天都能監督管理的人,也就是神權去制約天子。讓天子保持權力制高點和道德制高點;

社會生產力發展後就需要對外征伐,才能滿足貿易順差,封建社會也一樣,所以周穆王西征,絲綢之路,隋煬帝搞萬國博覽會,這都是解決貿易順差的好辦法。

對待諸侯的做大,解決強國的貿易順差問題,將軍隊權收歸國有,諸侯不能有大規模軍隊,這就是當時社會生產力下最好的辦法。


任何一種制度都有BUG,幾乎找不到一種毫無BUG的制度,分封制也是如此。而分封制最大的BUG在於,它不是一種集權制度,是一種基於血緣和威望來管理和凝聚地方的分權制度。

當時的周王室受困於生產力水平,還不足以將權力向下延伸,完成中央集權,所以需要通過分封諸侯的辦法,實現對地方的控制。而對於諸侯國的控制,必要的軍事能力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但主要還是依賴血緣紐帶形成的宗法制來確認等級關係的合法性。

所以,一旦經過幾代之後,王室與諸侯之間的血緣關係越來越疏遠,這種紐帶的聯結性也就越來越鬆弛,分封製得以立基的軟實力就喪失殆盡了。

更重要的是,隨著生產力的大幅發展,各諸侯國開始具備了大範圍開發井田以外無主荒地的能力,也獲得了從其他自然資源中獲取財富的能力,同時應用於集權的技術也相應地完善起來。諸侯國的勢力逐漸壯大,加強軍備,而周王室沒有順應時勢有效調整戰略,而是沿襲舊制度去管理地方,在領土上也更加侷限,失去了大規模開拓疆土的可能。

由此我們發現,分封制的BUG其實也正是它當初的優勢所在。它給出了一種在集權能力不夠成熟的狀態下如何相對高效地去管理和開發地方的策略。但隨著社會的進步,人類開始擁有實現集權的能力時,分封制原有的優勢也自然蛻變為它的BUG了。


分封制有BUG,集權制有沒有BUG?沒有完美的社會制度,只有不停修訂完善的社會制度!


並不是所有王子、公子都有封地的。

在西周這個其實問題不大,那個時候地廣人稀,可以直接從野人那裡搶。

在東周土地都基本有主了,除非封臣絕嗣、犯罪、鬥爭失敗,可以再封新的封臣,否則只能從封君身上割肉了,周天子最後的土地都出去了,自己只能殼居在諸侯的土地上。

戰國開始已經走向集權了。


適合時代順應時代的,纔是好制度。

周朝能夠延續八百年,就已經證明瞭自己的制度是科學的,是經得起實踐考驗的。

後世的國家制度,包括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制度,至今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去證明自己的長久性。


周天子應該在強盛的時候頒布法令,將地理位置最好的地方視為天子獨有且不可分封。庶子或功臣要分封土地,只能去開荒或對外戰爭。同時諸侯的封地必須分封下去,否則相關權益人可以到天子處申訴,天子應該予以解決。相當於後來的推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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