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行長慄建強受賄、行賄一案。

晉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慄建強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辦理貸款、承攬工程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公司法人及個人共43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05.67萬元。2007年7月,被告人慄建強將收受他人的《庚申年》猴票一版(經鑑定價值人民幣110萬元)用於行賄。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慄建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慄建強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原標題:晉商銀行原副行長慄建強受賄、行賄案一審開庭

來源:山西高院微信公衆號

作者:霍敏翔

攝影:趙開開

監製:方芳

編輯:謝永利

流程編輯:孫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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