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4月16日, 蔣公給各中央部隊長官發電,怒斥中央部隊各部軍紀廢弛、狂嫖爛賭、強佔勒索, 蔣公稱,如不澈底覺悟,努力改造,則民怨禍結,不待敵人來攻我已自取滅亡。

電令中央直轄各師官長。

中央各師近日已陸續集中首都附近,據一般民眾之報告與社會之輿論,對我師各之行軍過程與駐地,皆懷怨恨,又抱不安。其軍紀之廢弛內容之腐敗(【按】原為精神之萎靡,塗改),狂嫖爛賭,搶佔勒索,事實之證明者已指不勝屈。

如長此以往,不待敵人來攻,而我已自取滅亡矣。當此內憂外患之時,我將領必有發奮自強,誓報黨國,絕非全體如此。但少數將領如仍不徹底覺悟,努力改造,則民怨禍結,必致偕亡無日。

改造之道,對民間自不住民房,只住公地起。對士兵自共寢食、同甘苦起。凡連長、排長如不與士兵共寢食者即視為革命軍之蟊賊。團長、營長每日如不出操巡查,而不與士兵共作息者,即視為革命軍之敗類。師長、旅長每日應按次訓練,親自巡查考驗其班長以上之勤惰優劣,以課升降。如果不查各連之收支,不問士兵之疾苦者,即視為革命軍之軍閥。無論官兵皆可以敗類視之。昔人以臥薪嘗膽湔雪國恥,吾人今日當此國破黨辱之秋,惟有矢勤矢勇,與士兵同寢食共甘苦,以勾踐自待,期雪國恥。蓋平時如不能與士兵同寢食,則戰時必不能使士兵與我官長同生死,如士兵不能與我官長同生死,則軍隊未有不敗也。從此以後,如果連排長再有不與士兵同寢食者,一經查出,上至師長,下至排長,皆以蟊賊與敗類論罪也。令出法行,希各凜遵毋忽。蔣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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