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生活,少不了居住證!
居住證有多重要就不再強調了,
上海居住證的新政調整,
你都知道嗎?
1. 增加了線上微信平台辦理
舊政
辦理方式:線下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
新政
辦理方式:外省市戶籍人員除線下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增加了線上微信平台進行辦理。
2. 新辦居住證需先辦理租賃合同網簽
在社區服務中心登記居住滿6個月即可申領居住證如果是租房辦居住證:需要提供租賃備案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備案通知書》,7月起,辦理租賃備案有了新的要求,需要先辦房屋居住租賃合同網簽,再辦居住房屋租賃合同備案
如果是租房辦居住證的話,需要提供租賃備案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備案通知書》),7月起,辦理租賃備案有了新的要求,需要先辦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網簽,再辦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合同網簽和合同登記備案是兩個獨立環節,具體操作如下:
1.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網簽,通過市租賃平台(http://www.shzfzl.gov.cn)簽約系統製作文本、進行簽署。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網簽申請程序和所需材料:
申請國有土地上住房租賃合同網簽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應當共同到場(如出租方和承租方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雙方至少有一人到場)。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住房租賃合同網簽申請書》(原件);
2.當事人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取複印件);
3.住房權屬證明(核對原件,收取複印件);
4.自然人出租方委託共有人申請網簽的,應提交委託書(原件) 、被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核對原件,收取複印件);
自然人出租方委託其他代理人申請網簽的,應提交經公證或認證的委託書(原件)、被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核對原件,收取複印件)。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由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理審核。
3. 明確了居住登記有效期1年
未明確說明居住登記有效期1年:逾期60日後則自動註銷,隔了一段時間重新辦理新證後,原居住證年限將會繼續累積。
明確了居住登記有效期1年:逾期60日後再補辦的,之前居住證累積的年限將全部清零。
1.持證人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積分的,應當委託用人單位向註冊地區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2.持證人積分項目發生變化導致積分下降或出現減分項目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其積分進行扣減,並告知持證人。
4. 簡化了申領時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需要提供大量證明材料:
? 寄宿證明
? 勞動合同複印件
? 企業或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 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 結婚證複印件
? 錄取通知書及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等
簡化申領所需證明材料:
簡化後,來滬人員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並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以及在滬合法居住證明之一就可以辦理居住登記。
5. 縮短了辦理的總時限
證件辦理的總時限:22個工作日。
證件辦理的總時限:15個工作日。
6. 首次申領免收證件工本費
工本費:收取工本費20元。
工本費:首次申領免收證件工本費。
7. 增加了港澳台居民申請的規定
辦理人群:只接受外省市戶籍人員辦理。
辦理人群:2018年9月1日起,增加了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
8. 部分人群可委託他人辦理
未有相關便民服務措施。
增加了便民服務措施: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了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等措施,簡化了申辦流程。
9. 增加了不予辦理居住登記的規定
未有不予辦理居住登記的相關規定。
增加了不予辦理居住登記的相關規定: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所租住房屋是違章搭建和所租住房屋有人為隔斷房間),不予辦理居住登記。
上海居住證辦理具體流程
01
地址 :居住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
服務熱線:962269
02
辦理材料
產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租房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住房租賃合同網簽申書》下載鏈接
https://www.shzfzl.gov.cn/ht_txt_show/down6.html表格下載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模板下載:
https://www.shzfzl.gov.cn/ht_txt_show/down1.html表格下載
合同示範文本:
辦理居住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複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複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集體證明由單位或保衛部門出具加蓋公章!具體的和辦事處確認!)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物受理中心
居住登記滿6個月之後 申請辦理居住證
需要準備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辦理地點
注意: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居住證辦理
1.受理與補齊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2份
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後,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噹噹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並出具《居住登記憑證》受理回執。
2.材料移送
(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辦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辦材料後,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後台比對完成核定。
(3)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申領條件之一的,公安制證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製作。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公安部門製作的《居住證》後,會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申請人領證時應交回《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辦理費用
境內來滬人員首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
因個人原因重新申領或者換領、補領《居住證》的,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向申請人收取證件工本費,並出具全市統一的定額收據。
辦理地點:上海各區社區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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