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南韩前总统朴槿惠在任内爆发「闺密门」丑闻,成为南韩第一位遭弹劾下台的国家元首,在4月时,朴槿惠被依收贿、滥权等多项罪名,重判24年有期徒刑。今(20)日南韩法院又判决朴槿惠「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两项罪名成立,共判处八年刑期。

▲前南韩总统朴槿惠如今成为阶下囚。(图/美联社/达志影像)

根据《韩联社》报导,南韩检方本以「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两案,分别向朴槿惠求处12年及3年。今日南韩法院针对这两案首度开庭审理,透过电视直播公布审判,两项罪名皆成立,各判处6年、2年徒刑。全程朴槿惠未出席听审。

朴槿惠2016年被踢爆「亲信干政」丑闻,被指控与闺密崔顺实向企业施压,甚至收受三星、乐天等大型集团贿赂,索取资金赞助,非法获利上看868亿韩元(约新台币24亿元)。今日首尔高等法院也针对「闺密门案」召开二审上诉庭,检方认为朴槿惠无悔意,要求重判30年,罚金仍维持1185亿韩元(约台币3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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