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阉割」了水库集水区应划设为特定水土保持区的规定?
历任农委会主委间,陈保基主委应该是最关心台湾经济发展的!去年陈保基认为全台湾有63座水库,水库集水区面积总计达2,053,920公顷,如果依当时水土保持法第16条之规定,全数划为「特定水土保持区」,禁止任何开发行为,那一定会影响到台湾的经济发展(他内心深处可能一直自咎,马总统拼经济没起色,是因为他没有解除水库集水区开发限制之缘故!),所以,他就尽责地向行政院提出「水土保持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把「水库集水区应划设为特定水土保持区」之规定「阉割」了! 经过「去势」后的水库集水区,变成只有土石流潜势溪流、崩塌地等「须特别保护区」者才需要划设为「特定水土保持区」,限制开发行为,其余之水库集水区土地则可放手一搏用来拼经济了。陈保基这个革命性的真知灼见,我等学区域或环境规划者实难望项背!他这一修法提议,正中了急于拼经济的江揆下怀,以及讨好了狗急跳墙的天子龙心,行政院乃于去年6月13日火速通过这帖「阉割水库集水区保护器官、拼水库集水区土地开发、活络台湾灾难经济」的补药,提送立法院审议!根据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之估计,这帖「补药」威力十足,立法院通过后可释放出172万多公顷水库集水区土地(占水库集水区总面积之83%),不必划设为特定水土保持区、不必受到「禁止任何开发行为」的限制!

过去中国历史上常盖棺论定「历史罪人」,我想未来台湾历史上,如果也要盖棺论定「历史罪人」的话,这次推动「废除」水库集水区水源水质水量保护武功的江宜桦、陈保基、杨秋兴、赞成修法的立法诸公、以及当时主管国土规划、开发以及经营管理之天下第一大部部长李鸿源,应该都是呼声很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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