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取消了藥品加成,但在醫院裡,醫生開藥拿回扣的現象卻並沒有消失。」日前,海南省萬寧市和樂中心衛生院的醫生小張(化名)向媒體反映,包括他自己在內,該院很多醫生存在收受藥商回扣的情況,衛生院管理層卻對這種情況視而不見,甚至有可能也參與其中。

醫院內幕:「回扣按藥物金額10%-15%給醫生」

在小張提供的舉報信中看到這樣一段文字:「據知,門診部一些醫生的業務量大,如一個月看病開出10萬元的藥物量,即可獲得15000元的藥品回扣金額,即按藥物的10%-15%回扣分配給醫生。」

  「這張是去年6月份的回扣單,單子的金額是98元;這張是去年7月份的回扣單,單子金額是187元。」5月16日,萬寧市和樂中心衛生院在職醫生小張報料稱,包括他自己在內,該院一直存在醫生收受藥商回扣的情況。除了實名舉報信,小張還稱已留下「證據」——他自己此前收受回扣的清單。

而在這些表格中記錄的則是一些藥品名稱、數量等。據小張介紹,像小兒寶泰康(基葯),給患者開一盒這樣的葯,醫生就能拿5元的回扣,這種葯他開了兩盒,按照5元/盒的標準,他自己可以拿到10元的回扣。活血止痛膠囊提成標準是4元/盒,這個月總共開了7盒,當月拿到的回扣28元。

僅僅開藥,每月拿回扣竟達上千元

在小張提供的「證據」清單中,雖然這張2018年6月份的清單顯示的回扣金額只有98元,同年7月份清單是187元,但他每個月獲得的藥品回扣總額不止於此。衛生院內藥品很多,對應的藥商也很多,每個藥商都有單獨的單子,錢也是單獨結算的,每一張單子對應的只是一家藥商。平均下來,他每個月通過開藥能拿到的回扣在1000元左右,而之前沒取消藥品加成時還要更多一些。

那麼回扣通過什麼方式給醫生?藥商又如何拿到醫生的開藥信息?

這應該是大家最想搞清楚的一件事,據小張介紹當他們醫生開完葯,患者都要去衛生院的中心藥房拿葯,藥商正是從中心藥房拿到相關信息,再根據這些信息發放回扣。藥商的回扣也不是直接給到醫生,而是每個月根據藥房提供的清單結算,然後由藥房把現金、清單裝進信封發給醫生。因為提供了醫生開藥的信息,藥房工作人員也能從藥商那拿到相應的「報酬」。

收回扣犯法嗎?

在藥品購銷中給予、收受回扣的行為屬於商業賄賂行為,是一種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的甚至構成犯罪。

根據《醫藥行業關於反不正當競爭的若干規定》醫藥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不得採用送錢、送物、提供旅遊、為其報銷費用等各種賄賂手段誘使對方購買醫藥商品。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在購銷活動中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給對方折扣,必須如實入帳,接受折扣的單位和個人也必須如實入帳。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

各級醫藥生產經營行政管理部門鼓勵支持和保護所有單位和個人對醫藥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行業不正之風進行社會監督。不得支持、包庇不正當競爭行為。

律師說法:

鞏志芳律師,北京衡寧律師事務所主任

醫生收受「回扣」問題不僅損害了患者的利益,也嚴重破壞了醫德醫風,必須採取科學的管理方法加強醫生道德作風建設。目前該涉案醫院已經採取相關措施,規定部分藥品數量不能一次性開超過三天的量,藥品採購方面,採取「政府招標網上採購」的方式,藥品都是由醫院的採購辦在網上採購,採取「兩票制」,即廠家開一張發票送到供應商,供應商再開一張發票給醫院,以減少藥品在流通環節中的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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