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裡有一個很大的漏洞,那就是這把槍,電影里冷鋒是在職解放軍戰士,如果是軍官是有配槍的,但是軍隊的配槍都是有編號的,要知道在天朝持槍都是重罪甚至死罪,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事後警方發現這把槍不屬於軍用配槍那麼這把槍是哪裡來的?!警方能夠查出來嗎?答案是肯定的,查不出來就太小看我朝警方的辦案能力了,查不出來就只能是不想查,而不是查不出來;不過大家要不忘記了,這件案子事涉軍方,就算這伙涉黑份子勢力再大,後台再硬,只怕也是不能與軍方對抗的,只怕也沒有哪個不開眼的敢來包庇他們,誣陷在職軍官吧,更何況軍人犯法是由憲兵抓捕軍事法庭審判的,地方的公檢法機關是插不上手的。那麼解放軍戰士擊殺非法持槍,暴力拆遷,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歹徒有罪嗎?只怕就算南京大法官來判決也定不了他的罪,不但沒有罪,只怕還會有錦旗和嘉獎吧。那麼又有一個問題來了,冷鋒為啥會被開除軍籍還進了巴籬子?這估計就是跟龍小雲的失蹤有關係了,估計軍方需要藉此機會讓一個戰鬥力極強的人以非官方的身份去出國調查此事,這從第二部結尾冷鋒可以持續接受到上級領導的情報支持可見一斑。


《戰狼2》片頭有個鏡頭是吳京同戰友護送烈士骨灰回家,剛到烈士家時,拆遷隊正在暴力強拆,於是幾人上去阻攔,沒想到拆遷隊長竟掏出手槍??對準吳京的頭,氣焰極其囂張。

吳京忍無可忍,空手入白刃,下了歹徒的槍械。可此時警察正好趕到,歹徒反誣陷吳京持槍恐嚇,吳京百口莫辯,而歹徒有恃無恐,言明日後定要報復吳京戰友的家屬。

怒不可揭的吳京一腳踢死歹徒,不僅開除軍籍還蹲了大獄。

吳京蹲班房確實不冤,歹徒雖然持槍威脅在先,但是當時侵害行為已經被制止,吳京的生命安全沒有受到損害,不屬於正當防衛範疇。

相反吳京若是在歹徒持槍威脅之時反殺歹徒,便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可是當時槍械已被吳京反奪,警察也都在場,局面已經得到控制,並不存在所謂的侵害行為。

法律對正當防衛有過明確規定: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根據刑法規定,吳京是在不法侵害已經停止的情況下,殺死歹徒,不屬於正當防衛,應當負刑事責任。

考慮到吳京的行為是見義勇為,而且死者確系歹徒(槍柄上的指紋足夠指正歹徒),所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段情節不合現實,在中國,中國的軍人都是很有崇高的威望,何況三個穿著軍服的軍官,所以,地皮流氓不可能去惹這個軍人,所以吳京拍的戰狼二的這個段情節,不符合中國的現實國情,拍的不真實,因為我就是軍人


不管是不是正當防衛,地頭蛇都必死。

首先,地頭蛇你槍從哪來的?中國不允許私人擁有槍支,這可是重罪,甚至可以直接判死刑的。

另外,冷鋒是帶著戰友的骨灰回去的,他的戰友是為國犧牲的,屬於烈士,而一個地頭蛇竟然肆無忌憚公開的欺負烈士家屬,他有幾條命?就算地頭蛇背後的勢力在當地很大,但是請記住,冷鋒他們那個級別的特種兵背後是國家,是直接受中央軍委指揮的,如果真的出事了,地方上哪個當官的敢出來保地頭蛇?嫌命長嗎?說句不好聽的,一聲令下,能給他們都突突了。

電影在這一點拍的非常不符合現實,別說一個地頭蛇這種小角色了,在厲害的人物也不敢跟一個國家的精銳作戰力量抗衡的。


第一 吳京還是軍人,並沒有退伍,而是在執行任務過程中,第二 中國是嚴格控槍的國家,地頭蛇私人擁有槍支彈藥是很嚴重的罪,第三 軍人在執行任務過程中,遇到一個擁有非常危險的罪犯,為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危機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處理。就算防衛過當地方法律也無權處理軍人


大家好,我是樂哥,很高興能與小夥伴們一起分享自己的觀點。

我們先分析一下電影中冷鋒為什麼要打死地頭蛇,再回答現實中發生此類情況會怎樣。

在《戰狼2》這部影片中,冷鋒之所以要打死地頭蛇,有兩個原因:

①有這段情節的鋪墊,冷鋒出獄後參與撤僑的後續故事才順理成章。不然,以他在職軍人的身份,受到的約束太多,反而不利於劇情發展。

PS:《戰狼1》中冷鋒是在職軍人,所以劇情的發展有局限性。因為軍隊的性質特殊,對使用武力有著非常苛刻的要求。

《戰狼2》中,冷鋒殺死了地頭蛇,被軍事法庭剝奪了軍籍。出獄之後,他只是一個普通的中國人,參與到整個撤僑事件之中,身份不會太過敏感。同時,他的所有行為只是個人行為,要比臨沂艦上受到職業約束的軍人們「自由」得多!

②冷鋒之所以要打死地頭蛇,並不是因為他拿槍指過冷鋒的頭。最主要的原因,是地頭蛇低聲在冷鋒耳邊說:你們總有走的時候,等你們走了,看我怎麼弄死他們一家。冷鋒聽到這話,看了看身後的孤兒寡母,一腳踢死了地頭蛇,以絕後患。

分析了電影中的真實目的,我們再來看一下現實生活中發生類似的事情會有什麼後果。

我們假設如題主所說,地頭蛇用槍指著冷鋒的頭,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冷鋒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就顯而易見了。

因為,侵害正在進行(冷鋒的生命安全正在遭受威脅),具有緊迫性(誰也不知道對方下一刻會不會開槍),冷鋒當時只是踢了一腳,並未追擊(沒有過當行為)。所以,被槍指頭,一腳踢死地頭蛇應屬正當防衛。

綜上,個人認為,冷鋒在電影中的行為,因為上述的兩個原因,「必須」屬於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如果現實中發生了像題主假設的這種情況,我認為,冷鋒屬於正當防衛!

不知道我對正當防衛的理解,能不能有資格當一名合格的法官。

先聊到這兒,喜歡的小夥伴們別忘記點一波關注哦!


這個問題我在百度一個視頻戰狼2這段視頻下面回答過,這完全很假,因為對方只是搞拆遷的,真有槍也不會輕易拿出來,這不是找死么,如果這把槍犯過事,那不是自己撞槍口么。

為什麼會有這麼一段?因為裡面有個編劇是網路作家,這段完全就是為了爽而爽,但是在電影裡面不太符合,這就是網路小說裡面的一些爽文情節,就像最近一些小說APP投放的一些裝逼打臉的小說廣告,放到小說裡面完全沒問題,但是放在戰狼2裡面不太符合,因為戰狼2的背景在2010年以後的,如果放在征服那個年代,勉強還算符合邏輯,就是這麼一個不符合邏輯的劇情,甚至一堆人覺得這就是現實。

現在這個年代拿槍滋事都能抓進去判幾年了。如果是毒販的話,遇到警察,跟警察火拚,拿出槍那是絕對符合邏輯的,但是他們就是逼對方搬走,遇到當兵的拿出槍,這完全就是不符合邏輯的,有槍的誰敢輕易拿出來?更不敢輕易攜帶,除非是特殊情況危及到自己的性命了。

真正有槍干大事的也不屑去逼人搬走,這都是一些小混混乾的事情。


《戰狼2》中吳京等人護送戰友的骨灰回家安葬的時候,遇見當地地頭蛇要強行拆遷,被吳京等人阻止失敗後竟用槍指吳京的頭,還揚言他總有不在的時候,等吳京他們不在的時候看怎麼弄死戰友的家人,這個情況下吳京為了保護已故的戰友一家人一腳踢死地頭蛇。那麼在現實生活中吳京在這種情況下打死地頭蛇屬於正當防衛嗎?

第一、從個人情感角度出發:吳京這種行為是為了保護自己已故戰友的家人,他知道如果他不這樣做,等待這一家的孤兒寡母將會遭到什麼樣的下場,為了保護戰友家人,也讓死去的戰友得到安息,吳京只能這樣做,他的這種英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應當受到原諒的。

第二、從法律層面上講:當地的地頭蛇手裡持有槍支,本就是違法的,而且烈士的家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強行拆遷,更何況還拿槍威脅軍人,觸犯了這麼多條法律,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吳京作為一個軍人是沒有權利對地頭蛇進行處決的,所以當吳京在踹死地頭蛇前一秒,他望向了戰友的家人,表明他已經知道自己做這件事的後果,已經做好了思想準備,所以上級領導卸了他的軍官頭銜,對他進行了處罰。

其實,這個情節也為了後面電影的劇情做了鋪墊,冷鋒卸任之後才有機會到了非洲去調查龍小雲的失蹤案,因為不僅從感情還是能力上來講,只有冷鋒才能擔當這個重任。


首先,在國內就不可能有這樣的的事情,因為槍是不合法的,敢光天化日的拿著槍鬧事的,這就是找死,政府對於這種情況還是很有辦法的,不管你再牛逼,是不是黑社會老大!最常見的就是拿著棍之類的東西可能性更大一些,或者電棒!

其次,假如是真的,出現這種情況,即使是經過訓練的,特種兵,被槍指著的時候,最好的保命的方法還是不要輕舉妄動,當他把手裡的槍裝起來的時候是可以與對方戰鬥的!

再次,就是出現這種情況後,一腳把對方拆殘廢的可能性大一些,踹死的可能性不大!踹殘廢的話,就是很明顯的正當防衛,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了!而且我覺得,這種人讓他殘廢的過著餘生會更加的讓人解恨!


首先在現實生活中沒有一個地頭蛇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拿著槍對著解放軍,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除非這個地頭蛇真的囂張的眼比天高。

但是從戰狼1就可以看出,冷鋒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一個特種兵,在戰狼第一部的時候,在未得到上面指示的情況下,毅然決定打死挾持人質的毒梟。那麼在第二部中替死去的戰友出頭,打死包工頭也就可以解釋了。

戰狼2的確是一部愛國情懷的電影,願祖國天天向上,日益強大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