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樣子相信很多人都見識過,有粉末、液體、固體、藥丸,以及煙草類,但是製作成紙片形狀的毒品,相信見過的人不多。然而最近幾年,我國禁毒部門卻在多地破獲多起販賣此類毒品的案件。

標題里把這種被稱」郵票「的毒品稱之為「新型」,其實按時間來算的話,這種毒品可是老爺級,算不得」新型「,早就上世紀60年代,美國社會就會非常流行。它就是號稱迷幻藥之王的LSD,一種具有強烈致幻作用的精神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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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D問世於1938年,由瑞士桑多斯公司的化學家艾伯特·霍夫曼 (Albert Hofmann)從變質黑麥中產生的麥角酸提煉合成的一種化學物質,全名叫做「麥角酸二乙胺(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

麥角酸這種物質可以讓人產生幻覺,在歐洲中世紀就有記載,有人吃了含有這種物質的變質黑麥麵包就會變瘋,後人把這種病稱之為「聖安東尼之火病」。後來有人在麥角酸里發現有些成分作為藥物使用,而霍夫曼原本也是想從中的找出一種治療偏頭痛的新葯,卻陰差陽錯的合成了LSD。

艾伯特·霍夫曼 Albert Hofmann

經過初步實驗,霍夫曼發現LSD沒有什麼顯著的藥性,於是便被他扔到一邊,一放就是5年。1943年4月的一天,霍夫曼在實驗時,不小心把丟在一旁的LSD粉末誤吸入體內,幾分鐘他就感覺到自己陷入一種異常狀態。

眼前出現一連串活動的圖像,具有萬花筒般的鮮艷色彩;那些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普通的物品突然變得生動起來,桌椅板凳都似乎有了生命;聽到的每一個聲音都像是投在平靜水面上的一顆石子,讓眼前這些奇妙的色彩產生一圈圈漣漪……

幾個小時後,恢復正常的霍夫曼意識這種令人愉悅的幻覺是由LSD造成的,便打算正式試用一次,3天後他口服了大概250微克左右(1微克相當於百萬分之克),原本以為這麼少的劑量沒多大問題,能產生更令人愉悅的效果,然而這次他卻被嚇到了。

在與助手騎自行車回家的路上藥效發作,霍夫曼感覺天旋地轉,周圍景物都變了形,自己彷彿是被一面面哈哈鏡全面包圍。他當時以為自己一直停留在原地,沒有動彈,但旁邊的助手事後告訴霍夫曼,當時他騎得飛快。

回到家中,這種怪異的現象愈發厲害,霍夫曼彷彿看到自己的靈魂出竅了,懸浮在空中。而房間里所有物體都變成了怪物,猙獰又恐怖,鄰居和助手在他眼裡都不可思議的扭曲著。

他感覺非常焦慮和恐懼,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從這個怪異的世界回來,甚至擔心自己會發瘋。幸好第二天醒來他就恢復正常了,也沒留下什麼副作用。

但是他的這次自行車致幻之旅卻在後來變得十分有名,對多部科幻電影產生了積極影響(猜猜下圖像哪部電影里的劇照)。還有好幾首以「自行車」命名的歌曲,比如著名的「女王」樂隊就寫過一首。

霍夫曼發明的LSD很快就被歐洲生物學界知曉,1947年,瑞士桑多斯公司將LSD命名為麥角醯二乙胺(Delysid),提供給歐洲各研究機構,後被心理學家們用來研究人腦的病變過程以及用在心理治療中作為輔助藥物。這個時期,LSD的研究還僅限於學術界和少數心理診所的範圍,普通人並不知情。

02

1949年LSD流入美國,這種這種無色無嗅無味的神秘小分子物質,讓當時的中央情報局(CIA)頗感興趣,開始介入LSD研究。當然他們並不是用在醫學造福人類,而是將其製作成控制思維的化學武器。

這不是CIA的第一次,早在二戰期間,其前身「戰略情報部」(OSS)在美軍上將威廉·多諾萬領導下,召集多位神經生理學領域的一流專家,策劃發明一種「審訊輔助葯」,讓犯人吃後吐露情報。

剛開始,他們試驗了多種毒品,最後認定大麻有此功效,通過提純大麻中的有效成分製作而成,並稱為「誠實葯」。後經試驗發現,這種藥物能讓人有強烈的傾訴欲,但很難控制劑量,動不動就讓人歇菜(暈厥),實用性非常低。

二戰結束後,「戰略情報部」(OSS)改名「中央情報局」(CIA),沒有停止研製控制思維的化學武器,反而加大力度,特別成立了一個相對獨立的部門,策劃一個代號「藍鳥」的計劃(很快這個計劃又更名為「洋薊」)。

CIA把目光盯上可卡因和海洛因,這兩種毒品極易上癮,且停止服用便會有痛不欲生的戒斷反應。他們讓審訊對象先對這兩種毒品上癮,然後突然停供,這個時候審訊對象就會渾身疼痛,生不如死,為了求得解脫,便會任人擺布。然而這種方法,很容易就造成審訊對象死亡,實用性也不強。

了解到LSD藥性強烈,微克級的劑量就能讓人產生極大的效果,順理成章的成為CIA又一研究的對象。通過試驗CIA發現LSD能讓人放鬆警惕,他們給一名美軍高級官員服用LSD,輕易的就從他嘴裡套出一個頂級秘密。藥性過後,這位美軍高級官員,對自己的泄密行為完全沒有印象,這讓CIA大喜,以為自己找到了真正的審訊神葯。

然而在進一步試驗中,CIA沮喪的發現,LSD很容易引發試驗對象產生妄想症,招供的內容更多是「胡說八道」。這也很好理解,LSD藥性很強,很難控制安全劑量,服用者過多服用往往陷入嚴重的幻覺當中,分不清現實與虛幻,口中的話自然真少假多。

按照慣例,CIA應該要放棄LSD尋找下一個研究對象,但CIA不甘心就此罷手,他們既然LSD能讓人暫時變成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為什麼不用在自己人身上,當作「抗審訊葯」用。

比方說深入敵後的特工,一旦被抓,就擇機服下LSD,在審訊時,可以「胡說八道」,敵人拿精神分裂人員也沒辦法。實用性高不高不是很清楚,但CIA應該沒考慮過,特工被抓後如何躲過全身搜索。

冷戰時期,CIA不再拘泥於把LSD只做審訊葯來使用,他們認為LSD既然能讓人發瘋,行為失控,為什麼不利用這點,給敵對國家的領導人或是任何持不同政見的公眾人物下毒。CIA不僅額計劃,更有行動,當時下毒的名單都已經有了,其中就有當時的古巴領導人卡斯特羅和埃及總統納賽爾。

隨後,CIA發現LSD對每個服用者產生的藥效表現大相徑庭,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心態都會有很大影響。他們希望在非試驗室下進行大規模的人體試驗,找出其中的規律。大規模的試驗,就需要大量的高純度LSD,但這難不到CIA。

在後來的CIA解密文檔中,有人發現一張高官簽署的便條,內容是批准從瑞士桑多斯公司購買10千克的LSD,如此大的劑量,足以讓1億人發瘋一次。

沒想到的是,瑞士桑多斯公司直接拒絕了,原因就是他們根本無力生產不出這大數量的LSD。後來才得知是CIA在歐洲的特工搞錯了單位,把微克看成公斤。

沒辦法,CIA只得在本國找大製藥廠研究LSD的合成方法,當時美國大製藥之一的「伊萊利利」接受了這個任務,很快他們就向CIA保證,藥廠已經具備生產「噸級」LSD的能力。事實證明他們沒有扯蛋,「伊萊利利」在後來成了世界LSD的重要來源之一。

然而直到冷戰結束,CIA也沒有從LSD身上得到自己滿意的結果,卻無形中促進了LSD在美國的傳播和流行,最著名的莫過於嬉皮士運動。

03

20世紀60年代美國反文化潮流和嬉皮士運動興起,有人評價嬉皮士就是嬰兒潮時期出生的大學生+LSD。說明在當時LSD隨著嬉皮士運動在美國流行開來。巔峰時期,喬布斯、列儂都是LSD的超級粉絲。

LSD能在嬉皮士中流行,不得不提到兩個人,一個小說家,一個業餘化學家。

小說家叫肯·凱西,你可能不認識,但他寫的小說改編成電影《飛越瘋人院》,很多人看過。

這本小說的靈感,來自於他在一家對外宣傳精神病研究中心,實際是CIA資助的致幻劑研究中心的工作經歷。在這裡,肯·凱西接觸了LSD,並著了迷。他經常偷吃研究的LSD,以便讓自己在「迷幻」的狀態下觀察研究中心裡的精神病人。一段時間後,肯·凱西對精神病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腦海里有了一個關於精神病院的故事錐形。

飛越瘋人院

肯·凱西與之前很多LSD愛好一樣,認為人的神經是一扇起過濾作用的門,擋住了真實的「世界」,而LSD能解決人的思想。通過它,可以讓人們看到一個全新的、更加廣闊的「真實世界」。他筆下的《飛越瘋人院》主角邁克·墨菲就是自己,而精神病院以及兇惡的護士長則是這個被清規和教條所統治的世俗世界。因此主角的種種作為,都為了打破這個世俗世界。

《飛越瘋人院》出版後,肯·凱西有了一大筆錢,他買了一棟獨立的房子,在四周掛了好多音箱,每天放著很響的搖滾樂,除了寫作,他最大的樂趣就是邀請人來這裡開LSD派對,一起解放思想,認識「新世界」。在這裡,他結識了外號「舊金山名譽市長」的斯坦利,一個業餘的化學家,卻對LSD卻對合成LSD有很深的造詣。

早就1965年,他與同居女生就已經研究出合成LSD的方法,並製造出了大批高質量的LSD。早期瑞士桑多斯公司製作的LSD顏色發黃,斯坦利改進了提純工藝,製作出來的LSD純凈無色。斯坦利是一個LSD教的虔誠者,免費送的LSD比賣出去還多,其目的就是希望更多人享受到LSD。

在斯坦利的推動下,普通人也很容易買到LSD,不再是大麻獨步天下。肯·凱西的派對,斯坦利免費提供LSD,這無疑讓很多年輕人趨之若鶩。不久一群群來自東部的衣著刻板的年輕人來到了舊金山,他們聽聞這裡有免費的LSD,還有「免費」的女生,便蜂擁而至,當時的美國媒體稱他們為嬉皮士。

嬉皮士運動是上世紀60年代一群美國年輕人蔑視傳統,廢棄道德,有意識地遠離主流社會,以一種不能見容於主流社會的獨特的生活方式,用來來表達他們對現實社會的叛逆到此,這與LSD愛好者的理念不謀而合。至此,LSD與嬉皮士在舊金山正式結合,成了相互的重要標誌。

04

隨著LSD的流行,美國社會開始頻繁出現各種因為服用LSD而導致的意外事故、精神崩潰、犯罪和自殺的報告不斷增加。因此1966年,美國加州州長里根宣布LSD為非法藥物,禁止合法生產和銷售。

加上嬉皮士運動的衰落,以及美國政府的嚴厲打擊下,LSD在黑市上消失了,儘管後期有幾次小的死灰復燃,但一直沒成氣候。目前LSD在我國屬於屬於一類精神管製藥物,由於合成難度高,之前國內並沒有LSD多少流通。但近幾年,從各地禁毒部門破壞的販毒案件來看,這種毒品開始在國內流行起來。

浙江杭州警方抓獲涉嫌販毒人員,8張紙片型LSD

LSD致幻效果特彆強,其他毒品的劑量單位都是用毫克,而LSD則需要用微克單位,這也為是其被稱為迷幻藥之王的原因。

LSD讓人上癮,跟生理上沒多大關係,更多的是一種心理依賴。服用者迷戀的是LSD帶來的迷幻世界,他們認為,在這種全新的「幻覺」世界中,閉著雙眼也能看到東西,甚至清醒的感覺到自我在慢慢解體,一片一片的「我」正在逐漸融入到整個大自然里去,與整個宇宙達到天人合一。

但是英國心理醫生奧斯蒙德認為服用LSD後的表現完全取決於個人的心理,服用時的環境,周邊人物都有可能影響到LSD產生的效果。因此,並不是所有人產生的幻覺是溫和的,更多的是受到心理暗示,產生各種恐怖幻覺。

另外由於長期服用,人的耐受性提高,服用的LSD劑量也不知覺的提升,很容易就造成過量,導致各種意外,人在迷幻狀態下跳樓自殺,甚至殘忍的殺人。這也是為什麼在流行期間,美國的LSD愛好者發生多起意外事故、精神崩潰、犯罪和自殺事件。

LSD常以口服方式攝入,10微克就可產生明顯欣快,50-200微克時便可出現幻覺。由於極易為人體吸收。吸食者服用LSD30到60分鐘後會出現心跳加速、血壓升高、瞳孔放大等反應,2到3個小時後產生幻視、幻聽、幻覺,對周圍的聲色、顏色、氣味及其他事物的敏感性畸形增大,對事物的判斷能力和對自己的控制力下降或消失。

此時,在生理上常伴有眩暈、頭疼及噁心嘔吐等癥狀。當藥效消失、迷幻期結束後,吸毒者往往會感到嚴重的憂鬱,由些人還會出現幻覺重現的現象。對這種現象的恐懼性反應有時會導致自殺行為。

有一位女插畫師就服用過LSD,然後她連續為自己畫了多幅自畫像,我們可以看看她眼中的她變成了什麼樣。

很長一段時間,LSD被稱為」瘋子葯「,因為一些服用者過量使用,精神崩潰或是受到永久損害,成為瘋子。

LSD恐怖嗎?當然有它恐怖的一面,那為什麼要發明,這裡就借用發明者霍夫曼的一句話,錯用和濫用導致LSD成了我的問題孩子

最後一個問題:

為什麼LSD要製作成指甲蓋大小的紙片形狀?

第一,為了方便運輸和躲避打擊,

第二,方便使用者攜帶,以及服用。

最初毒販將LSD溶劑滴在紙上,後來就直接把印好的小紙張浸泡在LSD溶液里,這樣分布就很均勻,小小的一片紙,含量就有30-50微克。

郵票型LSD

為了能吸引青年人,毒販們費盡腦筋把紙張設計各種各樣的紙制,有抽象藝術和動畫圖片、紋身花紋,這與郵票風格非常相似,因此吸毒群體統稱為郵票。

目前LSD在國外已經是明日黃花,倒是我國近幾年抓獲了多起販賣郵票毒品的案件,販賣和使用多數是青少年群體,這也意味在LSD在國內的年輕人群體有泛濫的趨勢。

參考文獻:

LSD簡史 - 袁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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