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公安部反恐專員劉躍進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宣佈中國將整類列管芬太尼類物質。

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聯合發佈公告,宣佈從5月1日起將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

國家衛健委副主任王賀勝表示,實現整類列管落實到位,芬太尼類物質涉及三方面法規調整,其中正式將“芬太尼類物質”按類納入毒品管制範疇。

王賀勝稱,一是引入“類物質”的概念。在文獻調研、經驗借鑑、專家論證、意見徵求等基礎上,嚴謹、科學地明確了“芬太尼類物質”的法律定義,既保證該定義涵蓋需要列管的所有品種,又最大限度地減少對醫藥、工業、科研等領域合法需求的影響。

二是增加列管品種。啓動法定列管程序,將“芬太尼類物質”增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正式將“芬太尼類物質”按類納入毒品管制範疇。

三是制定配套規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關於辦理芬太尼類物質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芬太尼類物質依賴性折算表”“關於芬太尼類物質犯罪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等相關文件。

王賀勝指出,引入“類似物”概念,對某類物質實行“按類管制”,不僅完善了毒品管制的法律規範體系,爲打擊和懲治各類新型毒品犯罪活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也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補充和完善,將爲其他相關領域的立法司法實踐提供有益借鑑。

因白宮聲明“爆紅” 面臨最嚴監管

去年底中美兩國元首在二十國集團首腦峯會間進行會晤,會後白宮發佈的聲明中,位列第一的是雙方表示就管控芬太尼達成共識,令“芬太尼”一詞突然曝光於大衆。

芬太尼(Fentanyl)最初由楊森製藥創始人保羅·楊森於1960年首次在實驗室合成,後逐漸成爲風靡全球的手術麻醉劑。

與嗎啡、海洛因有所不同,芬太尼作爲一種強效阿片類止痛劑,起效迅速、作用時間極短;一般認爲它比嗎啡效力高50至100倍,歐洲毒品和毒癮監測中心認爲其效力至少是嗎啡的80倍。

也因此特性,芬太尼後來被部分人當做了娛樂性用藥,成了實驗室毒品的重要成分。我國一直對芬太尼進行管制。

1996年我國公佈的麻醉藥品品種目錄將阿芬太尼等12種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麻醉藥品品種目錄,對其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存儲、運輸等活動,依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2015年,我國新出臺了《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增補目錄》,亦將芬太尼列入其中。這意味着,芬太尼不再僅僅是一種臨牀藥品,而是正式進入了國內禁毒部門管理的嚴控範圍之內。

不過,作爲實驗室毒品的代表,芬太尼的一大特徵就是變化極快、衍生品衆多,讓緝毒部門防不勝防。

劉躍進就表示:“芬太尼類物質是最近幾年纔出現,並且在美國、加拿大等國迅速發展蔓延的新型合成毒品。由於該類物質毒性強、品種多、變異快、查緝難,已成爲當前國際禁毒領域面臨的一大難題。”

資料顯示,2012年至2015年間總計僅發現6種芬太尼類物質,但2016年發現的新精神活性物質中,芬太尼類物質就增加到了66種,成爲增長最快最多的阿片類藥物。

《北京青年報》曾在報道中指出,芬太尼進入列管名單後,有些不法分子,在芬太尼的鍵位添加一些其他的基團,成爲了新的“芬太尼替代品”,如說卡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立法機關將某種物質列入列管名單,很快就會有相似的十種“新品”冒出來。

2017年,我國對“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進行了擴容,又將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種芬太尼列入其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買賣、運輸、使用、儲存和進出口。

截至2018年9月,我國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質達到170種,其中芬太尼類有25種,超過了聯合國規定管制的21種,成爲在芬太尼衍生物管理上最爲嚴格的國家之一。

此次“嚴上更嚴”。劉躍進表示:“我們堅信,整類列管芬太尼類物質將徹底堵塞不法分子通過對其中一個或幾個原子、官能團或基團做簡單修飾即可研製新品種而逃避法律制裁的漏洞,也爲公安、海關、檢察院、法院等執法司法部門有效打擊處理該類違法犯罪活動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能有效防止芬太尼類物質大規模濫用以及非法制販、走私活動”。

正規廠商寡頭格局 影響或有限

由於我國監管非常嚴格,芬太尼在國內的使用也非常嚴格,沒有濫用情況。

作爲強效麻醉性鎮痛藥,芬太尼主要臨牀用於治療疼痛和手術鎮痛。目前,應用科室在逐步擴大。但人均使用量相比世界其他國家仍有不少提升空間。

芬太尼的正規生廠商並不多。

目前,國內有五家企業生產芬太尼類產品,其中人福藥業、恩華藥業和國藥集團生產芬太尼類注射劑,用於手術麻醉鎮痛;羚銳藥業和常州四藥生產芬太尼透皮貼,用於癌症病人的重度疼痛。

據瞭解,這五家企業的芬太尼類產品均未獲得FDA的ANDA批文,只有人福藥業的瑞芬太尼近期向FDA進行了DMF備案。

其中,人福醫藥爲國內麻醉鎮痛領域龍頭,其芬太尼系列產品(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2017年銷售額超20億元,其中出口銷售收入約500萬元,且主要出口到斯里蘭卡、厄瓜多爾、菲律賓、土耳其等國家。

對於這些正規生產商,劉躍進表示:“從生產到使用環節採取極爲嚴格的全流程、閉環式管理模式,完全杜絕了合法企業生產的芬太尼類藥品流弊問題。”

不過,非法的小作坊尚未能完全杜絕。

據悉,由於歷史原因美國對麻醉鎮痛類藥物需求量很大,疊加監管不是很嚴格,美國存在芬太尼作爲毒品地下銷售和使用。於是,國內出現非法制造、販賣和運輸芬太尼毒品的地下小作坊,非法制販芬太尼到美國。

2018年初,邢臺警方破獲河北首例跨國制販芬太尼毒品案。

此案中,邢臺警方全鏈條打掉一個製造、販賣、運輸芬太尼毒品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搗毀新精神活性物質銷售網點2個、製毒加工廠1個,繳獲芬太尼等新精神活性物質約30公斤、苯胺等製毒原料150餘公斤,扣押涉案電腦十餘臺,凍結賬戶11個。1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製造、販賣毒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此次最嚴監管出臺,各監管部門在監管中將更有法可依,小作坊或再無存活之地。

本文綜編自中證網、澎湃、北京青年報、21世紀經濟報道、中國日報、太平洋證券、莫尼塔。

熱門討論:曾經使用過麻醉類藥物的患者都知道用的哪種具體麻醉藥物嗎?

聲明: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號系信息發佈平臺,搜狐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