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艺人曲家瑞的姊姊在去年6月,不小心掉了1000元纸钞。张男把钱捡起来,事隔34天才归还给失主,检察官依侵占遗失物罪嫌将张男起诉。张男到案后解释,由于工作繁忙就忘记了,且得知失主时就立刻还钱,否认有侵占意图。最后法官采信他的说词,判他无罪。

▲艺人曲家瑞。(图/翻摄自脸书)

根据《联合报》报导,检方指控,张男看到千元大钞掉在超商柜台前,就弯腰把它捡起来,还在电梯内向他人炫耀,用鼻子闻闻钱的味道。事后曲女发现钱不见了,报警调阅监视器找到张男,张男则解释当时曾在现场喊「谁掉了钱」,否认侵占,但仍遭检察官起诉。

判决书指出,张男供称, 捡到钞票后就跟同事讨论该如何处理,原本是要交给超商店员或大楼管理员,但担心他们会私吞,所以才将钱带回办公室,放在置物盒中之后再拿去警察局;怎料公事繁忙,一时就忘记了。张男的同事也提供LINE对话证称,当时她告诉张男找到疑似是失主的人,张男没有犹豫,表示会立刻归还,也向失主坦言自己捡到钱,并提供联系方式。

法官调阅监视器,发现张男离开超商后,确实有再返回一次,且若是真的有侵占意图,张男应该会遮掩隐藏或快步离去才对,但他一路上都把纸钞拿在手上。法官认为,张男主动归还的行为属优良表现,不能过分苛求拾获者先把东西送到警局,而耽误个人私事,台北地院最后判处张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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