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貨幣、信用卡、提款卡(圖/資料照)

▲李姓男子於韓國境內開偽卡工廠,接著在市區內大肆盜刷。(圖/資料照/示意圖)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一名臺籍李姓男子2017年4月在韓國首爾一民宿設立偽卡工廠,與林姓、陳姓2名臺籍男子、2名大陸籍男子合作犯案,於韓國境內四處盜刷,不法所得超過3200萬韓元。陳、林2人事後在韓國被逮,服刑完畢,李姓男子日前自杜拜返臺,因所犯為3年以上刑期重罪,臺北地檢署將3人依偽造信用卡、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起訴。

檢警追查,李男等3人與大陸籍粱姓、王姓男子,在首爾一家民宿為掩護,開設小型偽卡工廠。由李男在淘寶購買空白信用卡、寫卡機、燙金機等工具後,透過通訊軟體QQ,向不法集團取得被害人卡號、識別碼等個資,打印在空白信用卡上,一共製作了44張偽卡。

隨後5人在首爾市區內大肆盜刷購買珠寶、3C通訊商品、藥妝、飾品等,還自ATM自動體款機盜領現金,不法所得超過3200多萬韓元,約合新臺幣88萬多元,另還有270多筆盜刷未遂。

2017年6月,林、陳2人在首爾中區HANA銀行賢洞分行被逮,並且遭判刑入監,日前服刑完畢,皆返回臺灣,李男直到8月12日,才自杜拜返臺投案。

檢方表示,按《刑法》第七條規定,我國民眾在外國犯下本刑3年以上重罪者,臺灣仍有管轄權,李男等人都還得面臨司法追訴,因此將3人依詐欺、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名起訴。

不過因陳、林2人在韓國已服刑完畢,按規定,未來在臺灣被判刑後,可折抵刑期。至於粱姓男子,則已潛逃回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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