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悠玛翻覆       。(图/记者黄彦杰摄)

▲普悠玛翻覆重大事件发生,再度引起国人高度重视交通安全 。(图/记者黄彦杰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立委高度关切普悠玛翻覆罹难15岁以下孩童碍于法规未提供死亡理赔金,建议保险公司改以慰问金200万元型态补偿这5名卑南国中学童家属。保险公司担忧因此开前例而无所适从,多持保留态度。

保险局已就此邀集相关保险业者及公会讨论,初步共识在先前保险公司自行决定发放每人3~20万元不等慰问金的情况之后,再发放每人慰问金10万元,并再与家属研议妥适方案。

保险界资深主管表示,受到立委、舆论关注普悠玛翻覆罹难者慰问金额多寡的压力,只是这次大众注意到普悠玛事件,那么之前或是之后发生的15岁以下孩童溺毙、车祸伤亡等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也要比照此例给予200万元慰问金,恐怕在《保险法》第107条修法前,会令保险业者无所适从。

5名罹难的卑南国中孩童生前有投保国泰人寿的学生团体保险、国泰产险的旅游综合险,三商美邦人寿的个人寿险、伤害险,以及新光产险的保险。

目前保险公司依《保险法》第107条及保单条款约定,国泰人寿给付学生团体保险每名学童身故理赔金100万元之外,其他保险公司依法则无法理赔奇死亡保险金,仅能退回保费之外,再额外给付5名孩童家属3万到20万元不等慰问金。

国泰人寿当时宣布学生团体保险保户的重大灾损慰问金部分,为身故学童每人20万元、受伤学童依伤情2千元至5万元。三商美邦人寿则关怀事故中死亡保户每人3万元,加护病房住院保户每人1万元,一般病房住院保户每人5千元的慰问金。

保险界资深主管表示,保险公司收取广大民众保险费的公司治理部分,是受到主管机关高度监理,恐怕在修法前难以高额慰问金方式开例外,至于是否个案衡酌考量,在法规以外给予高额补偿,还须经董监事会讨论再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