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凌晨,加完油的李師傅發現比平時便宜了十幾元,他問加油站工作人員,“3月28日油價不是上調了嗎?怎麼加油反而便宜了?”工作人員告訴李師傅,這是因爲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由16%下調到13%,石油公司也就下調了油價。

  據悉,3月2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下發《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文件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或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爲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爲9%。

  石油公司的朱會計告訴記者:“這次稅率下調估計每月可以使我們企業少繳增值稅6萬元,這是實實在在的紅利!作爲國企,爲了更好地落實減稅惠民政策,我們針對此次稅率調整也相應對92#、95#、98#汽油、柴油價格分別下調0.18元/升、0.19元/升、0.21元/升、0.17元/升,加滿一箱油可以使消費者少支付油費10元。”

  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在2019年4月1日零時前只能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4月1日零時後纔可以按照調整後稅率開具發票。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通訊員章立記者毛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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