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真要點(趕時間?看要點就夠了):

  • 1犯罪分子選用精神藥品,用於迷姦或致幻等非醫療用途,會對被害人的神經系統、呼吸系統造成極大傷害,服用量過大甚至可能導致死亡。
  • 2若想防範上述犯罪,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陌生食物和飲品;所有要入口的東西都應置於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當發覺情況不對時,應立即脫離當前環境並及時報警。

查證者:趙繼可 | 淄博市中醫醫院藥師,西藥執業藥師

近日,來自韓國娛樂圈的“勝利夜店事件”發展過程猶如冰山不斷浮出水面,委實震驚了不少人。作爲一名藥師,事件中曝光的“下藥迷姦”情節引起了筆者的注意。同樣的“劇情”在“臺灣李宗瑞迷姦”事件中有過,在網紅飲料“咔哇潮飲”事件中見過,甚至在最近的爆款網文中儼然以“迷姦產業鏈”的形態出現。當然,涉嫌犯罪的問題歸法律和司法機關,筆者能做的是,讓大家能對這類藥物有個清醒的認識,從而遠離非治療用途用藥。

一、犯罪分子選用精神藥品,用於迷姦或致幻等非醫療用途,會對被害人的神經系統、呼吸系統造成極大傷害,服用量過大甚至可能導致死亡

目前,有報道的迷姦案中最常使用的藥品是氟硝西泮、三唑侖、唑吡坦、γ-氨基丁酸、氯胺酮等。這些藥品均屬於受國家嚴格管控的精神藥品[1]。這類藥品可以說是天使與魔鬼的結合體,合理用藥能夠治病救人,一旦濫用就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極大危害。下面我們不妨逐一看看。

氟硝西泮,淡黃色結晶性固體,因其味微苦,微溶於水,可溶於酒精,所以不法分子會將其與口感強烈的酒類飲品混合,易於溶解且能掩蓋其味道。該藥是一種強效的鎮靜催眠藥,用於失眠、焦慮的治療,口服後20~30分鐘即可出現鎮靜催眠作用,1~2小時達到最大效應。有報道稱,氟硝西泮爲麻醉強姦案中最常用的藥物之一[2]。氟硝西泮與乙醇合用後可導致中毒死亡。據美國急診室報告,因濫用氟硝西泮導致死亡的案例由1994年的13例上升至1999年的540例[3]。

三唑侖,白色結晶狀粉末,無味,是一種強效的鎮靜催眠藥,尤其適用於治療入睡困難。其作用特點是起效迅速,15~20分鐘即能生效,2小時達到最大效果,從而能讓服藥者迅速入睡。該藥能致人記憶缺失,醒來以後忘記已發生的事,服用3片(0.25mg/片)就有可能讓人神志恍惚 [4]。正是這些特點導致該藥也常被犯罪分子選爲作案工具,並有了一個醜陋的名字“迷魂藥”。三唑侖大劑量時能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 嚴重情況下可使服藥者昏迷並引起呼吸循環衰竭[5]。

唑吡坦,白色晶體,可溶於水,是一種新型鎮靜催眠藥,因其優良的效果被用作治療嚴重睡眠障礙。其特點是起效迅速,口服後血漿藥物濃度達峯時間爲0.5~3小時之間[6]。治療失眠時,正常劑量副作用較小,但超劑量服用則可能導致嗜睡、頭痛、噁心、腹瀉,嚴重時會導致認識障礙、幻視幻聽,同時該藥也會導致服藥者醒來忘記已發生的事。據報道,“NFL球星Darren Sharper強姦案"中使用的迷姦藥物就是唑吡坦[7]。

γ-氨基丁酸(簡稱GHB),無色白色結晶狀粉末、無味,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臨牀主要用於麻醉,也被批准用於發作性睡病、酒精依賴及阿片戒斷症狀的治療。該藥服用後15~20分鐘即可起效,當攝入GHB劑量爲20~30mg/kg時,服藥者可出現睏倦、嗜睡及肌肉痙攣等症狀;當攝入量達到50mg/kg時,服藥者可能出現昏迷症狀。該藥作用效果一般爲1~3小時,且在體內代謝較快,4~8小時即可在體內清除,使得證據保存變得很困難。犯罪分子看中該藥的這些特點,常把它當用作欣快劑和迷姦藥,與此有關的性犯罪也時有發生,甚至導致服藥者中毒及死亡[8]。

氯胺酮(俗稱K粉),白色結晶狀粉末,無味,易溶於水,是一種非巴比妥類靜脈全麻藥,常用於各種表淺、短小手術麻醉。因該藥鎮痛效能強,服用後會使人產生意識與感覺的分離效果,超量服用可能導致神經中毒反應、幻覺和精神分裂症狀,所以也被犯罪分當作“迷姦藥”用。在“約會強姦”中,氯胺酮多摻入酒精或飲料中讓人誤服,2007年武漢市還發生多起通過鼻腔塞入氯胺酮強姦的案例[9]。

可見,犯罪分子選用的藥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1、無色無味或顏色較淡、味道較輕,使受害者不易察覺;

2、起效時間短,能在短時間內控制被害人;

3、使被害人喪失意識及抵抗能力。

所以,若想防範這種犯罪,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陌生食物和飲品;當人處於公共場所時,所有要入口的東西都應置於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以防被不法分子惡意投藥;當發覺情況不對時,應立即脫離當前環境並及時報警。

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濫用需要引起全社會重視的問題

“迷姦藥”因爲牽涉性犯罪,所以較易被社會關注到,其實它只是藥物濫用這座“冰山”露出的一角,隱藏在水面之下的藥物濫用品種更多甚至更常見,不僅有精神藥品,還有麻醉藥品。例如,美沙酮口服液/片、嗎啡(含嗎啡控/緩釋片)、地西泮(安定片)、曲馬多、複方可待因口服溶液和複方地芬諾酯等 [10]。

所謂藥物濫用,即非醫療目的反覆、大量使用具有依賴性特性或依賴性潛力的藥,爲的是體驗該藥物產生的特殊精神效應,並由此導致精神依賴性和軀體依賴性[11]。

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醫療用藥品濫用率4.0%,較2015年的3.8%略有上升。雖仍處於較低水平,但濫用人羣趨於低齡化,青少年藥物濫用的比例逐年上升,形式仍比較嚴峻[10、12],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重視。

藥物濫用到底有多可怕?

一是藥物成癮,使人越陷越深,甚至以違法犯罪收場。有研究調查了168例連續服用複方可待因口服溶液15~200天不等的患者,所有患者均表現出不同程度的成癮傾向[13]。還有媒體報道稱,瀋陽一青年爲了追求服藥後的欣快感,從鹽酸曲馬多到氨酚羥考酮(泰勒寧),最後一路“升級”到了冰毒[14]。

二是會對身體造成不可逆的損傷,甚至致命。比如嗎啡、美沙酮等阿片類藥物濫用會使人免疫力下降、體重下降、消瘦、厭食等;上癮後,停藥會出現戒斷症狀;如果服用過量還會抑制呼吸,引起肺水腫,不及時救治會危及生命[15]。因藥物濫用造成的死亡並不是小數,在美國,2017年報告的用藥過量致死人數超過70,000人[16],而超劑量服藥只是藥物濫用的一方面。

三是會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導致家庭破裂或傷害他人。

爲防止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濫用,我國對這兩類藥品施行非常嚴格的管制。簡單而言,未經批准的企業不得生產和銷售,沒有使用資質的醫院不可以採購,沒有相關處方資質的醫師不可以開具,沒有相關調配資格的藥師不可以調配,沒有相關適應症的患者也不可以獲得處方和藥物。

數據顯示,濫用藥物的途徑主要是“同伴”(65.0%)、“黑市”(15.0%)以及“娛樂場所”(11.7%),由“藥品銷售機構”僅佔1.1%[11]。

所以,除了有關部門要加強管理,切斷藥物濫用的貨物源頭之外,患者也要格外注意,不要隨意調整用藥劑量和療程,非醫療用藥更是不可取,尤其是年輕人切勿爲追求新鮮刺激聽信他人引誘而隨意服藥。

總之,遵醫囑用藥,不隨意主動服藥,也要避免被動服藥,可保安全與健康!

本文編輯:zola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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