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多的星期六或星期天,我都要準備香港Milk 雜誌上40小時「黃皮膚看天下」專欄下一週要發的稿。星期天晚上把稿件發給我們的編輯,到了星期一公司的設計師就會設計和排版,星期二一早給 Milk 去排印。星期四就可以在全港的報攤和便利店裏買到自己的文章。

  剛剛開始寫的一段日子,我興奮得不得了,星期四就成爲了我最愛的一天。一年365天,52 個星期。我算了一下,我一共寫了140多篇的內容。

  我從一個文字不太流暢的初哥,一筆一筆地在平版電腦上手寫出來,變成了一個可以一口氣寫四五百字的人。以前只喜歡畫面而不喜歡文字的我會突然間覺得開心,覺得多元變化的方向好像證明了,"我可以"。

  世界上有兩種生命,會動的,不會動的。植物有生命但不需要動,它們只需向上生長。另外一種生命就是動物,動物有腳、有腦袋,但並非全部的動物都有思考能力、記憶能力,更沒有自我批評的能力。大部分的動物會在它們出生和習慣的環境裏面長大,因爲那裏有合適它們生存的環境和吃的東西,一出世就跟爸爸媽媽吃一樣的東西,學習同樣的生存技能。但它們不會寫 cook book, 也不會著書立說。

  人類有點不一樣。嬰孩的時候完全無法自己找東西吃,長大了才能去學習走路,學習語言,也就開始會去評估當時的情況,開始懂得了擔憂,開始想到了明天和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好奇心就出現了。有了好奇就要拿出行動,去看看之前未踏足的地方,說不定像我一樣,看到一片新風景。

  還有一點,世界上有那麼多的動物,人類是唯一帶手錶的。因爲在進化中,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是有限的,更會走向衰老。有了這個思考,我們跟隨遇而安的動物的區別就越加深了。時間控制了我們,李嘉誠是這樣,我也是這麼樣。

  我對旅行的見解就是對時間的見解。世界這麼大,我們的時間又那麼少。不抓緊一點,時間就都溜走了,時間是概念而不是一件實際的東西。跟我們一樣,儘管肉體是真實的,但生命也只是一個時間上的概念,是一場夢。

  當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就會好像很有感情地去拍下對方在自己心中的一個片段,永遠珍藏。如果我們很幸運的話,這個人、這個地方、這個感受就像我們喜歡的畫面,可以不停地在我們的腦海中回放。所以,當我第一次看到手上新鮮出爐的文章印在Milk 的第二三頁,我站在711前面看了兩三遍。沒有寫錯東西,沒有印錯字,那是一個美麗的星期四。

  那天開始,我愛上了文字,我會懷念以後的每個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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