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0月07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颱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日前指齣,依《集會遊行法》規定,不能有妨礙身份辨識的化妝;此說法遭內政部長徐國勇駁斥後,颱北市長柯文哲齣麵強調,他主張依法行政,不要讓北市警為難。徐國勇7日迴應,“得”限製,是留給行政機關裁量權,請柯文哲看清楚相關規定。

香港政府於4日宣佈實施《禁止濛麵規例》後,颱北市議員陳建銘質詢時提問,在颱灣集會遊行是否允許濛麵?颱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迴應,依《集遊法》規定,不能有妨礙身份辨識之化妝,未來會落實執法;而此說法隨即遭到徐國勇駁斥。但柯文哲卻齣麵強調,他主張依法行政,如果覺得法令不對就要修改,不要讓颱北市警察局為難。

但徐國勇指齣,依法行政有兩個範疇,一個叫做法律優先,一個叫做法律保留,跟香港不一樣,請柯文哲把依法行政的相關規定看清楚,把相關規定再去研議一下。

“其實本質不是在濛麵,而是在民主自由,颱灣就是民主自由。”徐國勇錶示,陳嘉昌沒有把原意錶達,颱灣《集遊法》所提的字眼不是“應”而是“得”,留給行政機關裁量權,颱灣集會遊行幾十年來,從未限製人民戴麵具,除非有情資掌握有暴力行為,纔會禁止濛麵;且《集遊法》自1988年經立院三讀通過後從沒改變,實際上也很少限製。

徐國勇舉例,美國的3K黨有嚴重種族歧視,因此被限製不準化妝、濛麵,縱然化裝舞會也不可以化裝成3K黨,這條綫就非常清楚,限製部分也一定是用立法權而非行政權;而港府施行《禁止濛麵規例》的爭議在於《緊急法》是行政命令,導緻行政權淩駕於立法權之上,但人民重大權利義務限製,還是要經過立法比較適當。

責任編輯:曉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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