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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和丈夫大學同學,他二線城市男,我四五線城市女,考慮到未來的事業發展,大學畢業後,我跟着丈夫來到他成長的城市找工作。工作一年後,我倆結婚。

三年後,弟弟大學畢業,來投奔我們。因爲弟弟文憑“過硬”,工作較爲努力,所以,弟弟的薪資很快就超越了我們。雖然弟弟賺錢多,但是,和很多本地男相比:在工作城市沒有屬於自己的房子,就是硬傷。

弟弟結婚的時候,我父母拿出所有積蓄,還給弟弟借了些錢,以及弟弟的積蓄,還有我和我丈夫湊了十萬塊錢,成全了弟弟買房的首付款以及房子的裝修費。

弟弟也算孝順,在房子裝修好之後,把我父母接了過來,又過半年,弟弟和弟媳結婚了。

再後來,我丈夫從單位辭職,開始做生意,做生意前幾年,效益還好,但是,最近幾年,有些“蕭條”。幾個月前,丈夫因爲資金週轉,需要一些錢。我就“厚着臉皮”上弟弟家借錢。當時,弟弟不在家,我父母以及弟媳在。沒想到弟媳竟然把我趕出了家門。

最終,我父母偷偷將這件事給我弟弟說了,我弟弟東湊西借,給我們拿了五萬。

其實,我也知道弟弟現在的日子不好過,但是,作爲丈夫的妻子,在目前的城市,我能想到的可以幫我的人,只剩下我孃家人了。如果真的有幾分奈何,我肯定不會難爲弟弟。

丈夫對這件事的評價:不要怪“咱爸咱媽咱弟”,也不要怪“咱弟媳”,畢竟,他們現在的日子也很煎熬。

後來,丈夫又從他朋友那裏借了一些錢,纔算度過難關。

目前,丈夫已經把弟弟借我們的五萬塊錢給了弟弟(弟弟買房時,借我們的十萬塊錢,還沒還我們)。

當時去弟弟家送錢的時候,弟媳收下的錢。弟弟後來電話:姐,買房的時候,姐夫還借給我十萬塊錢。我:等你以後寬裕了再說。

我真的有點恨弟媳,覺得她太沒人情味,也太不懂事了。

木子李答讀者問:

買房是婚前發生的事情;永遠不要把弟媳當親妹妹使喚;如果沒你弟的存在,你和你弟媳也沒啥關係。

當你能夠想通以上三件事,你可能就不那麼生氣了。

記住: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以及你丈夫這麼憨厚。

婚姻的核心是夫妻:所以,恨你弟媳,也就在心裏恨一下,千萬不要在你父母以及你弟弟面前,說你弟媳的不是。好歹,你弟媳還樂意讓你父母和他們在一起住。哪怕是惦記着你父母的退休工資能幫他們還房貸。

作爲女兒,最大的心願不就是父母安康嗎?作爲姐姐,不就是希望弟弟的婚姻幸福嗎?

所以,要學會不看僧面看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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