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2012/07/09

卯起來健身,得小心過度運動的後遺症,應注意自己身體狀況,避免運動傷害。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陳正興攝影

運動健身得注意切勿過量。台北市呂姓女子到健身中心上飛輪體驗課程,兩天後雙腿疼痛無法走路且出現血尿;醫師診斷是「橫紋肌溶解症」,女子肝指數飆到正常人四十倍,住進加護病房,院方還發出病危通知。
「只是想去運動一下,沒想到差點死掉。」廿八歲的呂女說,健身中心沒告訴她可能的後遺症,不排除提告求償。
業者郭姓客服經理表示,民眾參加課程之前,中心都會提醒消費者評估身體狀況,已盡告知義務,呂女也簽下免責聲明。
飛輪課程是許多運動中心近來推廣的有氧運動,類似踩腳踏車,跟隨音樂踩動。
從事金融業的呂女,五月一日參加飛輪體驗課程,她表示,當時上課不覺得無法負荷,全程一小時跟著老師動作,上完課雖有點累,肌肉也有點痠痛,但她認為是自己太久沒運動。
隔兩天,她上廁所發現血尿,腿愈來愈痛,痛到連走路都困難。到馬偕醫院就診,才知罹患「橫紋肌溶解症」,併發急性肝炎,肝指數飆到一千六百(正常人約四十),住進加護病房;兩隻手同時打點滴,一周後才出院。
呂女說,她身體向來健康,體檢也未有狀況;沒想到第一次上飛輪課程,後果竟這麼嚴重。呂女不滿運動中心經她一再通知才到院探視,僅給兩萬五千元慰問費,但她住院期間無法工作,損失不少。
「任何運動都有風險。」客服郭姓經理表示,不可能知道每位消費者的身體狀況,上課前會提醒,沒運動習慣者要評估身體狀況再上課;已負擔呂女醫療費用和慰問費,其他部分仍在協調。
新竹市消保官劉興振說,業者的免責聲明是定型化契約,即任何一種類型運動都簽此契約,但飛輪有氧不像游泳、跑步等大眾化運動,算是較特殊運動,消費者很難預知可能造成的傷害;業者雖有盡到告知義務,但可能告知得不夠清楚、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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