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徐匯檢察

80後女子蘇某謊稱自己熟悉一個美國納斯達克資金鍊投資項目,以高額收益誘騙被害人不斷向上述項目投錢,合計騙取1100餘萬元

近期,經徐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匯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蘇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30萬元。

聽信投資項目美好前景

隱瞞家人進行籌款

2016年年底,詹某在一次直銷活動中認識了蘇某,爲人熱情大方的蘇某給詹某留下很好的印象。在兩人後續的聚會上,蘇某介紹其有渠道可以投資美國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的“資金鍊”項目,收益相當可觀,並保證年回報率高達70%到80%。在蘇某的多次鼓動下,詹某決定對上述項目進行投資。

但是退休後做保健品營銷的詹某自己手上並沒有多少存款,於是就私下瞞着家人把家裏兩套房產進行抵押,並將獲得的貸款全部匯給了蘇某。貪心的蘇某在收到第一筆投資款後,還不斷催詹某繼續追加投資,經統計,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詹某陸續打給蘇某錢款累計1100餘萬元。

項目分紅遲遲未見

投資款項被揮霍一空

根據蘇某的介紹,美國納斯達克資金鍊投資項目是通過低價投入,高價賣出,以此獲益。期間讓詹某一直追加投資就是爲了把資金鍊炒上去。然而詹某左等右等,卻始終沒見蘇某的分紅款,加上蘇某從未展示過投資操作的流程,也未說明過收益虧損的情況,這些行爲引起了詹某的懷疑,當詹某問蘇某投資具體內容的時候,蘇某更是表現得含糊其詞,不願正面回答。

實際上,蘇某從詹某處獲得錢款後,並沒有把錢投入到所謂的“資金鍊”項目中去,反而開始頻繁出入高檔場所消費、旅遊,儼然成爲別人眼中的“闊太”。2018年7月初,蘇某一次性花費22萬購買名牌包包,認爲自己皮膚老化的蘇某還先後花費 100多萬光做皮膚護理、幹細胞美容等。案發後,警方在蘇某的住所查獲大量奢侈名牌手提包、手錶、首飾以及電腦等物品,蘇某承認上述物品均爲用詐騙款購買。

經統計,直至案發,1100餘萬的詐騙款在短短兩年內被蘇某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和個人消費等,只剩下40餘萬。此外,蘇某還收了個乾兒子,並以零花錢的名義多次給乾兒子5000或10000元不等的錢款,累計10萬元左右。

紙終究不包住火,察覺蘇某行爲異樣的詹某,以與家人爲投資的事情鬧翻了爲由,想讓蘇某退錢。但是沒有錢的蘇某一直在想方設法拖延,甚至爲了獲取詹某家人的信任,主動提出與詹某簽署一個協議,雙方在協議中寫明“自2018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2日爲期一年,合作投資經營 ‘2017-2019美國資金鍊’,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當中明確詹某投資金額爲1342萬元,無論盈虧,其都能獲得投資收益的56. 3%,此外利潤按投資比例進行分配“,進而達到其繼續騙取錢財、拖延退款的目的。

檢察官說法

該案中,蘇某在收到詹某的錢款後即發現其根本不具有投資美國股市的資質條件,其向詹某隱瞞了這一事實,並繼續向詹某索要錢款進行“投資”。蘇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詐騙罪追究蘇某的刑事責任。

蘇某的投資返利騙局看似簡單,卻依舊有人上當,無非利用高回報矇蔽了被害人。此類詐騙犯罪被害人多爲中老年,安全防範意識較弱,作爲年輕人應多關愛長輩,留意父母長輩資金使用情況,謹慎被不法分子乘虛而入致使老人被騙。

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在投資時,要對投資的項目多瞭解多評估,多徵詢其他人意見,必要時可通過進行實地考察等方式,確認其真實性和可靠性。

(圖片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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