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发言权,布丁,一岁半,一刻也离不开主人,他认可的主人是我媳妇,死狗,白花了老子三千大洋(特别粘人)、敏感+神经质、每天梳毛(掉毛)、有攻击性,千万不要被他小巧玲珑的外表欺骗了,攻击力堪比大型犬(那个死卖狗的把老子骗了,他悄悄和我说,你就养这狗,听我的,这狗就是泡妞神器,把他往你身边一放,美女都扑过来逗狗狗,然后你就要个微信,聊聊天,娘的,确实是,不管走到哪里,美女是围过来了,可是,老子还没有要微信呢,这死狗就是一顿嗷嗷叫,把美女全都吓跑了,老子养了他一年半,一个微信也没要到),而且嚎叫起来,穿透力忒强了,他在十三楼嚎叫,我坐电梯到楼下了,那也听的清楚的,作为一个过来人,养博美不是三思而行,是千万小心,本人是本著既然养了,就要做到:不抛弃,不放弃的人道主义的大无畏精神,在痛并快乐著的激励下,生活著,哈哈


在我们出门逛街的时候,总能看到很多主人牵著自己的宠物在散步,可见现在的人都非常喜欢养宠物。早些年的时候,比较盛行养金毛萨摩这样的狗狗,但是随著人类知道的狗狗的品种越来越多,他们就喜欢养一些比较好养的小型犬,因为它体型比较小,吃不了多少的饲料,这就为主人们减轻了一大麻烦。这些小型犬特别可爱,方便主人抱在怀里,而且主人也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来陪伴它,照顾它,它自己就可以生长得很好。小型犬就有诸如此类的好处,所以很多人就特别喜欢养小型犬。


博美漂亮可爱,小巧珑珑,也方便携带出门玩


漂亮,小,吃的少好养


因为小型犬再女孩子眼里就是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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