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許曉蕾 3月21日,15屆6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廣州市新型產業發展迎來政策大紅包,新型產業地價標準按同地段的辦公用途地價的20%計收。

據悉,該辦法將有效降低了企業的拿地成本。而且新型產業地(M0)可分割轉讓,即可將產業用房的50%進行分割轉讓,用於引入從事生產、研發、設計等環節的工業企業或生產性服務企業。

《實施辦法》明確新型產業用地是指爲適應創新型企業發展和創新人才的空間需求,用於研發、創意、設計、中試、檢測、無污染生產等環節及其配套設施的用地。並明確新型產業用地的容積率一般在3.0至5.0間(普通工業用地爲2.0至4.0),配套設施比例達30%(普通工業用地爲14%-15%)。

《實施辦法》還明確了新型產業用地的選址區域:優先在存量工業用地、村級工業園、珠三角(廣州)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廣州段核心創新平臺或節點、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和產業集聚區周邊等區域選址;在工業產業區塊內選址的,面積控制在所屬區塊面積的10%以內。

新型產業用地實行“區選—市核—區批”。規劃選址確定後,在M0供地階段實施項目准入制度,由市工信局牽頭制定項目准入和退出的機制、流程、標準等內容的實施細則,各區按照實施細則對擬引入項目進行審查,審查結論作爲供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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