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4 17:11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新北市严姓男子任职于新北市土城区公所工务课临时约雇人员期间,负责节能路灯换装暨维护案评核业务,涉嫌向厂商索贿200万元,厂商不愿支付向养工处检举,严男被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送办,到案后坦承因投资失利欠债才萌生犯意,新北地检署今将他起诉。2015年10月严男已离职。

2014年12月起,严男在土城区公所工务课担任临时约雇人员,负责办理土城区节能路灯换装暨维护案评核业务,一家照明厂商取得此为期6年的标案,第一阶段进行路灯换装为节能灯具,2015年7月起开始进行维护工程,每3个月进行一次绩效评核,评核成绩则能换算为养工处支付厂商的工程款。

严男自2015年7月起承接此评核业务,因其投资公司失利,积欠银行200多万元贷款,为解决债务,同年8月,严男主动致电厂商经理,以有私人事情为由,邀约见面,随即告知经理,评核分数高低影响支付工程款多寡,他曾任职养工处,认识养工处评核成绩的承办人,可帮忙提高评核分数,但要厂商支付200万元解决经济困难,还要求厂商将贿款分2笔汇入其帐户。

厂商经理听闻后回应无法作主,须回报主管,主管得知后表示不会支付贿金,当日就向养工处检举,为搜集证据,厂商经理还在养工处致电严男欲录音存证,未料严男疑有警觉,撇称:「200万元是投资款,看你们要不要投资不勉强」,然因严男曾开口索贿,最后仍被送办。

庭讯时,严男坦承因投资失利害他婚姻破裂,为弥补子女才会向厂商索贿,检方考量他实际上并未拿到贿款,事后也未积极催讨,建请法院从轻量刑,以励自新。

  • 严男任职于新北市土城区公所工务课临时约雇人员期间,涉嫌向厂商索贿200万元未遂,新北地检署将他起诉。
(记者陈慰慈摄)

    严男任职于新北市土城区公所工务课临时约雇人员期间,涉嫌向厂商索贿200万元未遂,新北地检署将他起诉。 (记者陈慰慈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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