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4 16:38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在夜市牛排攤打工的蔡姓男子,去年和朋友到KTV唱歌,見同包廂少女喝醉,竟帶往汽車旅館企圖「撿屍」性侵,蔡男脫下少女長褲及內褲撫摸下體時,少女驚醒才作罷,高雄地院一審將蔡男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3歲蔡姓男子去年2月10日凌晨1點左右,經友人邀約一同至鳳山區KTV唱歌,結識年僅15歲的甲女,當日凌晨3點,蔡男騎機車將甲女載往汽車旅館投宿。

蔡男見甲女酒醉不省人事躺在牀上,脫下甲女長褲及內褲,撫摸下體猥褻得逞。甲女驚醒反抗,蔡男才停手離去。甲女父親事後聞訊,帶女兒上警局報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蔡男辯稱不知道甲女未成年,以為當天在場者都滿18歲,但被害人說,曾穿國中制服、背書包到蔡男工作的夜市牛排攤,認為蔡男知道她未成年。

蔡男在庭訊說,願與被害人和解,但被害人無意追究,法定代理人也希望此事能靜一靜,法官審酌蔡男犯後態度,依成年人趁機猥褻少年罪將他判刑10月,可上訴。

  • 蔡姓男子「撿屍」少女強脫內外褲猥褻,一審遭高雄地院判刑10月。(記者黃建華攝)

    蔡姓男子「撿屍」少女強脫內外褲猥褻,一審遭高雄地院判刑10月。(記者黃建華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