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問題員工在其它公司持有股份會不會被查或者有其他不好的影響?
在職設計師,想跟朋友成立公司在職創業,佔公司百分之三十股份,不擔任任何職務,請問是否會被查或者有其他不好影響?
從法律層面分析:國家法律上規定了「公務員不得從商」(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九章),也就是說,沒有法律限制普通員工在職內不可以從商,所以從法律層面來看,在職人員是可以註冊公司的。從公司規章或行業約定俗成的規定分析:行業內一般都有同業禁止競業限制的規定,也有公司在勞動合同裏明確規定在職人員不可在任職期內從商,或是要求籤署保密協議之類的,就是限制員工在職期間不能從同行業的商,不能註冊與原公司同一行業的公司。
不管公司有沒有明確禁令,如果你做為同業或相近領域的新公司的股東合夥人,不管是否在其中擔任職務,對任職的原公司而言,一般都會產生負面影響。
三思而行吧。想要做一件事,方法不會只有一種的。會,最近我們公司還在做商業準則培訓。而已入住要申報利益衝突:親屬共司,本人/近親相關行業持股等
明確告訴你,會查,而且後果很嚴重
你自己是在職設計師,在現在公司還有股份,自己創業也是開設計一類的公司的話,原公司就可以告你,如果你接觸的都是原來公司的核心技術的話,你就有可能成為被告
這種情況,可以讓你老婆的媽媽做公司的法人,而你做實際隱性投資人不就好了?
謝邀
我們公司是搞上海註冊公司的,在上海這個地方,一邊工作一邊創業的的人不在少數。
之前也有創業者問我,還在工作是否可以註冊?
小編要說,國家法律上只規定了「公務員不得從商」,但是沒有規定普通員工在職內也不可以從商,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在職人員是可以註冊公司的,除非你所任職的公司在勞動合同裏有明確規定「在職人員不可在任職期內從商,或是簽署保密協議」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