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3 11:50

〔記者張瑞楨/臺中報導〕臺中市某託嬰中心,去年8月受託的5月大蔡姓男嬰,全身4處骨折,蔡父怒告該中心與保母傷害罪,歷經400多天偵查,上月底獲不起訴處分,國民黨北屯區市議員參選人黃健豪、東南區市議員參選人羅廷瑋,今天上午到託嬰中心拉起紅布條,「恭賀託嬰中心成為全國榜樣」。該中心的余姓負責人事後回應說,「不需要如此諷刺」,她強調,不要抹滅基層保母的辛苦,另外,她也發聲明書指出,司法已證明中心與保母清白,如有不當詆毀與攻擊言論,「絕不寬貸」。

黃健豪、羅廷瑋指出,蔡父不想再回到傷心地,而委託2名參選人到場開記者會,2人強調,此案疑點甚多,託嬰中心宣稱內部沒有錄影設備,門口錄影機故障,保母拒絕測謊,以此抵制司法調查,也為全國各託嬰中心樹立一個「榜樣」,未來發生類似虐童爭議事件,只要用「沒監視器」、「不知道」、「沒有證據」,就能夠脫罪,檢方不起訴處分,也是變相鼓勵全國業者,只要不提供錄影設備,不配合司法偵查,讓檢察官查不到證據,就能脫罪。

蔡父委託2位參選人的聲明中,也質疑託嬰中心一句簡單的「我們沒有監視綠影器,我們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就能輕鬆脫身,獲得檢方的不起訴處分,家長提出的相關證據,證人供詞,錄音證詞,對方說詞前後不一,對檢方和警方說詞不一,園方拒絕測謊,並於測謊日當天未到場等疑點,全都不為檢方所採納,法院在事發當下,對於我方申請的查扣相關證據的搜索票,也表示「不予核發」,家長不禁想問,「我們的司法制度是這樣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嗎?」

黃健豪、羅廷瑋並於現場提出四大疑點,包括託嬰中心涉嫌竄改紀錄,說詞不一矛盾,希望司法重啟調查,另外,2人也質疑說,發生虐童疑案,該託嬰中心卻仍獲得評鑑甲等,實際上,全臺中市各託嬰中心都獲得甲等,中市政府一視同仁的評鑑欠缺鑑別度,又發生諸多虐童案,堪稱「兒虐之都」。

該託嬰中心的余姓負責人則說,不需用此方式諷刺,希望社會能多為基層幼教人員發聲,他們都很辛苦,付出也很多,社會卻很少為他們發聲,卻一直責怪他們,至於不起訴,以及參選人提出的疑點,她發表聲明書,反質疑家長案發當天帶兒子去逛街,「天下有任何父母會帶受重傷的小孩去逛街嗎?」不起訴證明該中心與教保人員清白,對於不當詆毀與攻擊的言論,該中心捍衛商譽與全體幼兒家長同仁的安全,絕不寬貸。

  • 參選人黃健豪(圖右)與羅廷瑋(圖中),出示蔡父授權的公開信。(記者張瑞楨攝)

    參選人黃健豪(圖右)與羅廷瑋(圖中),出示蔡父授權的公開信。(記者張瑞楨攝)

  • 余姓負責人回應說,不需用這種手法諷刺他們。(記者張瑞楨攝)

    余姓負責人回應說,不需用這種手法諷刺他們。(記者張瑞楨攝)

  • 黃健豪(右二)與羅廷瑋(左二)以恭賀成為全國榜樣的紅布條,諷刺託嬰中心。(記者張瑞楨攝)

    黃健豪(右二)與羅廷瑋(左二)以恭賀成為全國榜樣的紅布條,諷刺託嬰中心。(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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