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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無論股市行情如何,都必須鼓勵股指期貨交易的發展。一個股市只有具備了健全的做空機制,才能具備完善的價格發現功能。健全的做空機制使得投資者可以通過做空股票或指數獲利,這其實有助於避免股市形成過高的泡沫;

第二,所有的股市板塊都應推出規則明確、實施便捷、成本可控的退市機制。完善的退市機制是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重要渠道,這也有助於降低殼資源的價值以及針對殼公司的投機;

第三,無論股市行情如何,IPO交易都不能停。暢通的IPO渠道是廣義股權市場(包含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得以順利運行的前提條件。如果IPO陷入停滯,那麼可能導致整個股權融資鏈條的停滯;

第四,對所有股市板塊而言,上市公司的核準制應該儘快轉爲註冊制。對公司上市申請的審批權應該下放至交易所。註冊制的推出應該與退市機制同步推出,以避免產生相關的道德風險;

第五,在科創板推出的同時,應該對創業板未來何去何從有個明確的說法。畢竟這兩者之間有着明顯的交集。科創板與創業板未來之間分工如何,兩者之間有無可能互動,這兩個市場與主板市場的轉板機制是否通暢,這些問題都亟待明確;

第六,應該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尤其是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完善中小投資者針對上市公司的集體訴訟機制。加強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這對於中國這樣的散戶佔比很高的股票市場而言尤爲重要;

第七,在推動股市進一步加大對外國投資者開放力度的同時,加強對國內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的相應監管。外國投資者資金流動的波動性可能要比國內投資者更強,前者可能是中國股市的波動放大器而非穩定器;

第八,不能用股市漲跌來評價監管機構的業績。股市漲跌有多種原因,既有外部的也有內部的,既有可控的也有不可控的。應該建立對股市監管機構的客觀透明、多元化的業績評價方式,這樣才能建立起監管機構的獨立性與客觀性。

(筆者爲中國社科院世經政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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