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沸沸揚揚的房地產稅

兩會上“2019年全國人大將落實制定房地產稅法”這件事兒被媒體解讀的沸沸揚揚。

不少人又一次相信房地產稅要馬上出臺了,但實際上大家主要關心的還是裏面的房產稅,因爲畢竟跟每個人都有關係,特別是手頭有多套房的。

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在接下來梅地亞中心新聞發佈廳的記者會上,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等幾位委員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所回答的中外記者提問所對房地產稅法的答法。

但我卻聽的很仔細,因爲這幾位委員講的纔是下面真正去辦事兒去落實的人真實表達。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烏日圖先生講到:“房地產稅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組織起草,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等方面的工作,待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

顯然,烏主任的說法比慄大大的表述更加穩妥了些。什麼叫待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呢?言外之意就是現在條件還不太成熟。

從這幾年兩會上次次提房地產稅,到次次落空,這裏面究竟有什麼樣的羈絆?

我們本篇文章,就好好聊聊房地產稅這件兒事兒。

2、地產稅

考慮到很多人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我們就通俗的來講。

房地產稅,顧名思義,這裏面不僅涉及到房產,也涉及到地產。所以我們就把這兩者混到一塊兒叫房地產稅。

我們先說地產稅。

國外發達國家收地產稅已經有很多年的歷史了。但中國的情況和國外情況不同,因爲我們的土地是國家的,政府是土地唯一的供應方。所以中國的土地不是私人所有的,是國家政府的,我們只能用70年,也就是大家都所熟知的70年土地產權。

換句話說,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這土地,我們已經一次性付過70年的使用費了。所以從法理上講,我們要搞的房地產稅和國外所施行的房地產稅(絕大部分國外是私有),本質情況是完全不同的。因爲我在法理上不是買你的地,而是使用你的土地,地還是國家的。

3、房產稅

然後再來說說房產稅,這個纔是大家真正關心的。

實際上我們很多人討論所謂的房地產稅,主要討論的還是房產稅。因爲這個涉及到家家戶戶所持有的存量房屋。也就是說如果房產稅施行,你是要對房屋本身去繳稅的。

而房產稅又分爲兩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是交易環節要繳納的稅。也就是說你買賣房子的時候是要交稅的。比如已經徵收的營業稅和增值稅。當然,因爲已經實施了,所以這個大家都好理解。

第二個部分是持有環節要繳納的稅。也就是你持有房屋就要繳納稅。這個除了上海和重慶,其他地兒都沒搞過。

而恰恰是這個環節的稅,纔是每一個人所關心關注的!因爲持有房屋就要繳稅,這個是每一年都要付的。而房地產本身就是一個長期持有的資產,它不像股票一樣,今天買了明天你就可以賣了。很多人持有房產的時間可能是5年10年20年,甚至更久。

所以,針對交易環節的稅費,我只要不交易,就不會產生這樣的費用,所以這麼多年也就催生出大量手持十套二十套甚至更多房產的房嬸房叔出來。

但對於持有環節的房產稅,只要你擁有這套房產,你交易不交易都要繳稅。

而這個稅你又不能一次性付掉,而是像現金流一樣,每年都需要房屋的持有人交錢給稅務部門,這個就厲害了。

而在國外,很多已經實施房產稅的發達國家,都是一年繳納一次房屋持有稅。所以現在大家所討論的房地產稅,其實都是房地產稅中的房產稅裏面的持有稅費環節。

因爲交易環節的稅早就有了,而房產稅的持有稅種卻遲遲沒有落地,就是因爲它涉及到整體的稅制體系設計。

換句話說,要收持有環節的房產稅,那麼你開徵這樣一個稅,你徵稅的目的是什麼?你的理由是什麼?

你不能說你要開徵房產稅的目的是爲了抑制房價,你不能這樣說的。這是不符合法理的。

除此之外,徵稅涉及到基層的執行落地。

我國從頭五十年的分配住房時代,到98年開始真正意義上的商品房時代,城市鄉鎮的土地上蓋了各種各樣產權和性質的住房。有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軍產房、央產房、兩限房、自建房、集資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拆遷安置房、商業公寓住房、廠房改建住房、學校自建房、別墅、職工宿舍、小產權房等等五花八門類型產權的房子。

這些房屋種類不同,建築質量不同,產權成分複雜,那麼房產稅的前提是如何給這些五花八門的房子去估價?

每套房子怎麼收、收多少?會有什麼影響?對未來的房地產的發展、房地產價格以及貧富差距的問題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沒有人現在能講的清楚。

像上海,一年收上來的房產稅幾乎都用來支付徵稅成本了,那麼意義又何在呢?

4、徵稅的目的

從財政收入的角度來看,房地產稅屬於地方稅種,收入歸屬地方政府。

所以會讓大家造成一個什麼樣的錯覺呢?

就是房產稅好像中央是明確要求徵收的,但徵收的主體又不是中央,而是各個地方政府。

而各個地方的情況又不一樣,有些地方的房子很貴,地方政府有徵收的動力。而有些地方的房子不僅價格不高,還庫存高企,沒人買房子。你讓後者的地方政府怎麼可能有動力去搞這個事兒?這都是需要實事求是去探討分析的。

我們回到開頭講的,徵房地產稅的目的是什麼?希望達成什麼樣的效果?

是爲了抑制房價?是爲了解決貧富差距?還是爲了解決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問題?或者是爲了通過不動產財產公開,從稅收制度上進行反腐,打擊房叔房嬸?

這些都是徵稅前要先搞明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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