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1 21:32

〔記者陳鳳麗/草屯報導〕臺灣民眾有拾金不昧的美德,南投縣草屯警分局每月受理民眾送交撿得財物不少,但卻很多無人認領,1個月前裝有數千元的錢包至今無人領,半個月前兩個裝了數千元的紅包同樣無人聞問。草屯警方說,警署今年新公告,現金500元以下的拾得物,1個月後無人認領就由撿到者領回,其餘仍要公告半年無人認領才由拾得人領走。

草屯警分局每月受理民眾拾得物非常多,種類包羅萬項,從裝有現金的錢包、紅包、手機、手錶、鑰匙、奶粉、衣服到農產品都有,去年就有人撿到一包玉米,後由承辦員警買下,變換成現金保管。

讓警方不解的是,民眾有拾金不昧的美德,但遺失財物的民眾卻很多連到派出所探問、報案都沒有,以最近1個月為例,1個月前有人在大觀市場拾獲1只錢包,內有數千元現金,也至今無人聞問。

另外半個月前在草屯鎮中興路上也有人撿到兩只紅包,裡面都有數千元現金,但送交警方半個月來也都沒有人來認領。承辦員警表示,景氣不好錢難賺,數千元有時是一個家庭好多天的家用,因此會很希望能讓失主把這些財物領回去。

過去拾得物公告半年無人認領,警方就通知拾得人領回,但即起,現金或價值在500元以下,警政署新規定,若民眾送交派出所,就由派出所保管1個月,無人認領時就由拾得人領走,但鑰匙和專屬個人物品,若拾得人堅持領走,警方會讓它「無法使用」。而500元以上財物則仍照原規定,公告半年後無失主認領,再通知拾得人領取。

  • 半個多月前在草屯中興路上被撿到的兩個紅包,裡面都裝有現金。(記者陳鳳麗攝)

    半個多月前在草屯中興路上被撿到的兩個紅包,裡面都裝有現金。(記者陳鳳麗攝)

  • 1個月前在草屯鎮大觀市場被撿到的錢包,內有現金數千元,也至今無失主認領。(記者陳鳳麗攝)

    1個月前在草屯鎮大觀市場被撿到的錢包,內有現金數千元,也至今無失主認領。(記者陳鳳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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