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原乡地区)是属于天然资源丰沛的地区,因此,原住民保留地划设的目的、意义及特性有下列三点:

   1. 国土生态保育及保安

       由于保留地多位于环境敏感地,基于资源保育的观点,对生态环境的维护,确保自然资源永续发展的前提下,国土的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维护,应成为保留地划设的首要条件与目标。

   2. 延续原住民的文化

       原住民的传统文化与其生存、生活息息相关。针对原住民许多值得留存的珍贵资产,为传承原住民本身之文化命脉,应将原住民文化的存续列为保留地划设的目的之一。

       所谓文化的存续,是直接呈显于原住民一般生活之中,并非单纯以文化表演或设置文物馆等「标本式」或「表象式」的文化保存。

   3. 维持原住民的生计

       保留地为原住民生活的根据地,也是其生存的基本空间,因此,在此生活空间内维持其生活的基本需求,乃为保留地划设的另一重要目的。

       但由于保留地所处之特殊环境,此目的不应与上述国土保安目的相违背,亦即维持生计,也必须要能兼顾生态环境。

国内对于土地使用的管制主要区分为都市土地与非都市土地,在都市计划中会进行土地使用分区的划分,并订定土地使用分区管制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以规范各类土地可允许使用的项目及开发强度;而非都市土地则依照区域计划法施行细则等规定,划分十种使用分区,其下编定为十八种用地别,只是其以「现况编定为主,核定计划为辅」的编定程序,并无太多实质使用的限制效力。

为了更有效确保水源环境,于民国73年划设台北水源特定区,就划设之目的来看,系以「维护台北水源特定区之水源、水质、水量,俾充分供应台北地区自来水用水,并为防止水库淤积,禁止水源特定区范围内土地滥垦或开发行为,以延长水库使用年限为主。」并非一般性误解都市计划之拟定是为了提供更多土地的开发;水源特定区计划的划定,其实质效益在于维护既有自然生态环境,有效管理,减少土地开发行为的产生,从目前台湾地区各水库淤积现况比较后,却实有其划设的必要性;在环境保护的目的与意义上,与原住民保留地划设的目的有著异曲同工的看法。

在水源区保安保护区的限制中,不单仅有原住民受到影响,其他位于非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人在相关的管制措施中使其日常生活与经济活动受到影响,土地使用也受到限制,因此,适度的补偿视有其必要性。而补偿机制(回馈金)的检讨,是目前正在进行的水源特定区计划通盘检讨重要议题之一。

而本次的通盘检讨,从开案以来,便透过积极的态度,用各种方式了解居住在水源特定区范围内居民的需求,强化居民在计划调整的参与机会,并非单纯由市府主导,只要在不违背水源特定区划设之目的下,尽可能于通盘检讨过程中纳入考量,重新检讨管制范围与项目。

但原住民对土地利用的型态,受到各时期不同政策及民间力量介入的影响,已从过去自给自足式的型态转型为与平地人追求经济上最大利益的土地使用方式几乎相同,在经济冲击之下,原住民与自然或土地和谐共存的关系,似乎开始变得薄弱,其对土地的意识从过去的敬畏,已经转变为视为生产的工具。因此,在追求更多更大利润的前提下,原住民保留地(原乡地区)的发展与生态保育便产生很大的冲突。

以水源特定区而言,受到限制发展区内的保留地,如能结合原住民传统文化之土地使用,基于原住民传统对土地利用的生态智慧,对于限制发展区域的生态保育,更有著在地的维护地位,让保留地由被动受到保安保护区之限制,转变为水资源环境保育的主导者,重建一个包含自然生物栖地空间及原住民传统生活空间的原住民保留地便成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原住民在这个空间中,应有主导土地发展模式的权利,并实际参与经营与管理,但前提是必须回到传统原住民依循自然环境特性所衍生的土地使用方式才能使土地的使用达到永续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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