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监委高凤仙调查前教育部长吴茂昆案,调查发现吴茂昆自一○一年至一○五年任职东华大学校长期间, 四年请差假五六三日、违法请公差一○六日,且兼职未经教育部核可,昨通过纠正东华大学。

监察院针对吴茂昆一○四年在美国设立师沛恩生技公司,负公司管理权,违反公务人员不得兼职规定,及未经东华大学授权或同意提出国际申请案等事由,上月初已通过弹劾。

高凤仙表示,吴茂昆由中研院借调担任东华校长四年,东华大学自一○一年至一○五年共核准吴申请差假五六三日,其中国内差假三五九日七小时,国外差假二○三日一小时,如再加上周末及国定假日,有超过半数时间未在学校工作,请差假日数显然过多。

高凤仙说,吴茂昆于任职东华大学校长期间,分别兼任财团法人信义基金会董事、财团法人陈水来文教基金会董事等四项非营利事业团体职务,均未依公务员服务法规定,事先经上级主管机关许可,吴茂昆及东华大学均有违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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