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天下第一局」台北市中山分局贪渎弊案,昨( 12 )天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行贿罪、妨害风化罪起诉并声押分局辖下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长林崇成等 10 警与 2 业者。台北地院连夜开庭,今天凌晨裁定收押禁见拒认罪的 7 警, 3 位认罪的警员与 2 名业者则交保,但须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

中山分局贪渎弊案源于检调去( 2017 )年侦办一起媒介色情案,「立邦酒店」涉嫌以「立邦餐厅」名义「挂羊头卖狗肉」,勾结人蛇集团,媒介中国大陆、东南亚籍女子来台卖淫,且专做日本客生意。据了解,立邦酒店旗下小姐多为 30 ~ 40 岁熟女,表面上单纯陪酒,实际以「带出场服务」为主要收入,出场费每 2 小时 1 万元。

检方接获检举,中山一派出所多名警员自 2016 年起,涉嫌按月收受酒店妈妈 4 万元贿款,逢年过节贿款加倍,并多次向业者透露临检时间或减少临检次数,让业者规避查缉。北检历经这几个月的调查,认定业者以每个月 4 万元现金贿赂辖区警方,三节还加倍,以换取包庇和通风报信,时间长达 13 年,金额 780 万元。

法官认为,林崇成及 6 名员警涉犯贪污治罪嫌疑重大,属 7 年以上重刑,且考量否认犯行的 7 人均为派出所警员,在警界有深厚资历、人脉,若给予交保,难以避免被告之间相互串证或对证人施压等,因此裁定 7 人都收押禁见。至于认罪的 3 名警员,考量其已承认犯行且缴回犯罪所得,检方也请求免刑或缓刑,因此认定已无羁押必要,裁定以 20 万交保,但须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

 2 名女业者方面,情况和认罪警员雷同,虽涉贪污罪,但均已认罪且缴回犯罪所得 300 万与 200 万,法官因而命其分别以 200 万及 100 万元交保,同样都必须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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