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多次賠付功能的重疾險對於我們來說已經不陌生了,相對於單次給付型重疾險來說,它最突出的優勢就是能讓已經罹患重疾的被保人仍舊享有重疾保障責任。
因為得過重疾的人,即使當時投保了重疾險,出險後想再投保通常會遭到保險公司的拒絕。
因此在發現了這一需求後,2017年各家保險公司紛紛推出了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這類產品通常還會細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分組的多次賠付,一類是不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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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組意味著,罹患了條款中包含的任意一種疾病,保單持續生效,如果再次罹患另外一種,達到理賠標準,同樣可以獲得理賠。
例如中意悅享安康這款不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
重疾、輕症均為兩次賠付,輕症額外給付20%保額,重疾給付100%保額;輕症/重疾均不分組,二次給付輕症/重疾均為除首次患病病種以外的任意一種輕症/重疾,兩次確診日期間隔不小於一年。
02而分組產品,情況就會比較複雜了,通常同一組內包含的疾病只能賠付一次,不同組別的疾病可以多次賠付,但如果再次罹患的疾病還是同一組,那不好意思,人家就不賠了。
目前多次賠付重疾險的主流產品通常為分組賠付,而產品的核心部分就是疾病分組了。合理的分組當然更有助於多次賠付,生了病拿到賠償的概率就高;而不合理的分組直接導致的就是賠付次數的減少,可見這裡面大有門道。
為了避免自己明明購買的多次賠付重疾險產品,卻買成了單次給付型產品,今天就來說一說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的那些事。
※ 保監會規定必保疾病
分組說來到底也是圍繞疾病而言,因此先來看一看保監會規定的必保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