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1

傅崐萁伪证案一审判无罪 花检提上诉

〔记者王峻祺/花莲报导〕在理想大地案中,前花莲县长傅崐萁、荣亮公司负责人鲍广廷、购地者林德复等三人涉嫌违反税捐稽征法、商业会计法及伪证罪嫌,花莲地方法院一审判傅伪证案无罪。花莲地检署不服,上月二十八日上诉花莲高分院,并发现「荣亮公司金融帐户代表交易人身分表」中,有县府秘书长颜新章等十六人、先后任职县府。对此,代理县长蔡碧仲表示,政风处今将依法调查是否涉及不法。

荣亮帐户交易代表 16人先后任职县府

花莲地检署公布的身分表共二十三人,其中包括傅妻徐榛蔚、傅父傅兆林、傅母刘满兰,以及先后在县府任职的颜新章、县长室秘书蔡瑞璋、县府秘书何申义、陈怡君、林可昂、陈孟芬,县长秘书室秘书李继生,秘书邱增良,庶务科职员谢如芳、张庆银、李振伟、许德志(曾任职傅立委花莲服务处、司机及随扈)、周桓生(傅的外甥、曾任职县长室)、吴清田(傅的友人、私人雇用)、陈家辉(曾在县长室任职)、彭翔华(跟过傅崐萁跑行程)等十六人。

蔡碧仲责成政风处 依法调查有无不法

蔡碧仲表示,已责成政风处调查这十六人是否涉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则由检方考量,「不论任何职位,一视同仁调查」。县府行政暨研考处长谢明宏说,涉案人除颜新章是公务员、蔡瑞璋为机要职,其余均为约用人员,今天会再配合政风处清查确认。

颜新章回应:「我只是陪好朋友林德复去领钱,将贷款提出来给理想地主,是证人身分!」强调与荣亮一点关系都没有,「去查没关系,不要乱涂黑」。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王怡仁表示,该帐户代表交易人,其实就是受命去领钱的人,过程并未违反税捐稽征法,但县府人员若于上班时间去银行办理存提手续,可能会有行政上的疏失。

  • 花莲县府秘书长颜新章(右)涉入理想大地案,代理县长蔡碧仲(左)责成政风处依法调查是否涉及不法。(记者王峻祺摄)

    花莲县府秘书长颜新章(右)涉入理想大地案,代理县长蔡碧仲(左)责成政风处依法调查是否涉及不法。(记者王峻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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