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木

  來源:健識局

  院外市場的春天來了。

  近日(3月22日),福建省福州市政府網發佈通知,宣佈試點電子處方流轉試點,並公佈試點方案。

  根據試點方案,福州市以“合規”爲前提、以“利民”爲目標、以“安全”爲保障,建立全市統一的電子處方流轉信息共享平臺,完善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與藥店消費信息的三方共享。

  患者憑處方醫院流轉處方和智能提示信息,可自主確定在院外藥店購藥,藥品費用由醫保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待運行平穩後將探索使用醫保統籌基金支付。

  首批參加試點的醫療機構爲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首批試點藥店由首批試點醫療機構推薦,在全市體量較大、符合條件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中遴選,並根據資源申報原則受理申請。

  所有申請接入處方共享平臺的公立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都要經由市醫保局審覈確認。

  試點方案,對於處方外流的流程、接入條件、運行管理等,都有明確的規定。以此爲基礎,分析人士認爲,處方外流真的要來了。

  事實上,自醫藥分開綜合配套改革等醫改措施推進以來,特別是4+7帶量採購結果公佈,大批藥品實現大降價以後,各地處方外流早已蠢蠢欲動。

  據健識君不完全統計,2018年以來已有至少海南、廣東、重慶等9省市發文支持建立處方流轉平臺,福州、廣州等地的部分醫院已經開始試點。

  而在各地試點中,信息化手段,醫院藥房和執業藥師的重要性正在凸顯。分析人士認爲,隨着技術手段和人員素質的提高,處方外流將告別“雷聲大、雨點小”的時代,加速迎接利好。

  時機成熟,慢病用藥等大批產品將獲益

  處方外流市場將進入迸發期。

  可以看到,福州市發佈的處方流轉試點方案,是由福州市醫保局和市衛健委聯合制定,且,醫保部門在其中還佔據了關鍵的准入審覈等權力。

  這意味着,處方外流已得到“超級支付方”醫保的支持並受其監督。業界認爲,這也是處方外流可以切實落地的基礎。

  處方外流市場是一個“大蛋糕”,據此前業內人士預測,到2020年,總規模可以達到4000億元。但,要從公立醫療機構手上分得這塊“蛋糕”,卻並不容易。此前由於千絲萬縷的利益牽絆,醫療機構並不願意處方外流,一直有“雷聲大、雨點小”之嫌。

  如今,在2017年公立醫院全面取消藥品加成,4+7帶量採購試點,徹底斬斷利益輸送鏈條的基礎上,藥品將真正轉爲成本項,而藥房託管又被全面叫停的情況下,醫療機構支持處方外流的決心已大大加強。由此,醫藥分開改革將真正落到實處,院外藥品市場也將迎來春天。

  特別是,在醫保支付支持下,藥店已經與醫療機構處於了同等競爭地位的情況下。

  根據試點方案,納入電子處方流轉的藥品由試點公立醫療機構在福建省藥品陽光采購目錄中遴選,以慢性病患者長期口服用藥爲主,報醫保局審定後執行。

  而不在試點範圍內的藥品只有三類——毒麻精放,除自用胰島素以外的注射劑,以及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藥品,如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複方地芬諾酯片、複方甘草片、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複方製劑等。

  這意味着,大批臨牀常用藥品將在試點中獲益。

  此外,按照福州市醫保局、衛健委兩部門意見,試點將“先建後暢,分步實施”,條件成熟後,還將探索建立處方共享平臺和互聯網診療、配送體系的“無縫”對接。屆時,患者就醫購藥、醫保結算和上門配送,就可以在線上完成。這無疑將進一步促進處方外流。

  加強監管,醫院藥店有5類行爲者出局

  對於外流處方,患者用藥安全、醫保基金安全等,都需要加強監管。可以看到,福州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在試點方案中,就此,從保障安全用藥、完善智慧監管、嚴格准入退出方面做出要求。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試點方案提出了五項禁止事項,實行“一票否決”,任何參與試點的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出現任何一項,取消參與資格,同時兩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接入醫療機構拒絕開放電子處方流轉涉及的信息數據,或拒執行受醫保局下達的監管要求的。

  接入醫療機構存在違規統方行爲的。

  接入醫療機構違法傳輸、修改電子處方信息數據的,或其醫師又到或指定患者到特定藥店購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接入零售藥店連鎖企業(含旗下門店)因違規違法問題被終止醫保服務協議的。

  接入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含旗下門店)擅自更改調劑醫院外流處方所列藥品,或藥品儲備不足導致患者無法到店取藥,經調查覈實年度累計達10次及以上的。

  處方流出醫療機構後,如何保證用藥安全問題,如何覈實處方真實性,以及誰來覈實等問題,一直是行業內外關注的重點。可以看到,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處方流轉平臺的建立,這些問題已逐漸有了答案,而在整個流轉過程中,醫院藥房和執業藥師,將發揮重要作用。

  處方流轉試點啓動後,患者到參與試點的兩家醫院——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就診後,醫生將開具電子處方,經醫院藥房審方後,正式上傳處方共享平臺。

  此後,醫生將告知患者可自主選擇院外購藥。患者可以通過手機、自助機等渠道查詢可接受外流處方的藥店名稱、地址、聯繫電話和藥品價格等信息。

  在購藥環節,電子處方也需要打印,並經由駐店執業藥師審方、身份覈驗,簽字確認,這些也將是取藥環節的關鍵步驟。

  同時,在福州的設計中,信息化手段,如醫院信息系統電子簽名、駐店藥師人臉識別等,可以確保處方流轉放身份可信,內容不可篡改,以及虛假審方等問題。

  可以看到,今年“3·15”曝光零售藥店執業藥師掛證問題之後,國家藥監局已經啓動了針對執業藥師“掛證”行爲,爲期6個月的整治行動,藥店、執業藥師都將經過一輪洗牌。同步,國家藥監局、人社部又對執業藥師考試要求做出調整,提高了執業藥師准入“門檻”。

  在此基礎上,分析人士認爲,處方外流的“硬件”“軟件”條件將逐步完善,千億市場利好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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