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8日,一名姓陳男子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自駕遊園至馬來熊園時,擅自把車窗打開一條小縫,給黑熊投食,後被巡視工作人員勸阻,工作人員走後,姓陳男子並沒有關車窗,而是繼續投食,結果被黑熊咬傷手臂。事後據陳某說,他被咬傷後,園區工作人員態度惡劣,也未給他處理傷口。我認為這件事兒,雙方都有責任,都應各打五十大板。

陳某入園時已簽訂入園協議,知道猛獸區不可以擅自開車窗,不可以下車,必須遠離動物。但陳某依然違反規定,擅自開車窗,把自己置於危險當中。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動物傷人的事件,早已不是第一次了,2016年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一起東北虎傷人事件,造成一死一傷。同年3月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園區動管部人員打掃象舍時,被大象踩踏致死。2014年八達嶺野生動物園,一名巡邏員在虎園區被老虎咬傷後不幸身亡。2012年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劉女士自駕遊園時,途經華南虎區域,下車去洗手間,途中遭到老虎撲倒撕咬,臉部受重傷。

為什麼這些事件都是發生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遊客入園時只要簽署《自駕車入園遊覽車損協議》,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就沒有責任了嗎?我覺得動物園也有責任。2016年的老虎傷人事件後,中國動物園協會提出,「零距離自駕游野生動物園,是落後運行管理模式,應當被淘汰」,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當時就宣布關閉自駕車遊覽區,可現在又慢慢的恢復了。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單日入園遊客1萬多人(數據來源於網路),廣州長隆野生動物園,旺季時單日入園遊客8萬多人,新加坡夜間野生動物園,可夜間近距離觀賞野生動物。後兩者都沒有發生過「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式」的動物傷人事件。

真的不希望再看到野生動物園裡,發生動物傷人的事件了,也希望去野生動物園遊園的人們,都遵守園區的規章制度,希望野生動物園可以從園區的設計上、硬體上、設施上、管理上,層層嚴格把關,排除安全隱患。


這件事反應了有些遊客心存好玩、僥倖的心理,明知山有虎,偏偏開車窗,進園之前工作人員和路上的提示都有告訴自駕遊客禁止下車,禁止開車窗,但就是有遊客不聽勸,車內視線有限,打開車窗,野獸隨時可能對你進行襲擊。

我想自駕的遊客在遊覽途中打開車窗的遠不止他一人,只是這兄弟比較倒霉趕上了,其實這種事在我們生活中很常見,比方說我們都知道不能闖紅燈,每次看到因為闖紅燈出了車禍的人就異常氣憤,讓你亂闖,讓你不守規矩,但是到我們自己過馬路的時候很多人也會在看著沒危險就闖過去了,(我有時候在過一些小路口也偶爾會等的不耐煩闖過去了,是看到很多人都闖的時候才闖的,嘿嘿)但是每年因為闖紅燈會造成很多車禍,我們覺得沒危險未必就真的安全。

因此單純的靠遊客的自覺不太可能杜絕這樣行為,即便這次事故給了大家很大的警示估計以後還會有遊客擅自開車窗甚至下車的危險舉動,甚至在網紅直播的時代會不會有主播為了漲粉而故意去做這些冒險舉動也說不定。

要想完全杜絕這種行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取消自駕游項目,不過這顯然不太現實,不僅會觸動園方的利息還會讓體驗與猛獸近距離接觸的遊客得不到這種樂趣。既然這樣那就只能希望園方增加對乘客的保護力度,加派巡邏車,一旦發現有遊客私自下車或開車窗行為一律罰款警告,對這種危險行為嚴厲批評,也可以每人發一個那種帶定位的報警手鏈什麼的,一旦遊客遇險,按一下報警就會立刻通知安保人員來救助,大大提高救援時間。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把自駕游改成園方的纜車進行遊覽,遊客可以坐進園方提供的安全觀光車,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駕車載遊客參觀。

無論如何,希望這種事故更少一些,遊客在滿足樂趣的同時一定要遵守規矩,保護好自身安全。


這事兒有段時間在網上還是引起了很多的爭論的,雙方各執一詞。受傷主認為這件事園區要負一定的責任,認為其受傷後,園區處理態度不好,非常不及時。而園區認為自己已經盡了告知的義務了,是傷主自己的責任,肆意開窗導致。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件事情的主要責任,還是在於傷主自身。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你進去園區,事先園區就嚴重提醒過,不能在園區里隨便開窗開車門,更不能隨便下車。你不顧規則,自己開窗了,那被黑熊咬了,這就是你自己的責任,你得自己承擔。園區不是保姆,他們沒法辦法為你的個人行為負責任。

當然,園區也應該進一步完善自己的救護措施,如果以後還有客人發生這樣的意外,那做好緊急的救護措施,也能幫助更多的客人,讓客人覺得更有保障和溫暖。

無論如何,希望這樣的事情少一些吧,也希望大家以後進入這樣的動物園,一定要遵守規矩,注意安全。


雖然說動物園沒有及時趕到醫療,但是我覺得沒有必要怨動物園總不能沒一批遊客就排一輛急救車吧!就像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故120到了估計也晚了是不是也要責怪高速沒有幾公里一輛救護車,離醫院遠了是不是也要怪政府沒有幾公里一家大型醫院呢?總體來說還是怪自己不要把責任都退給別人,老虎要死人已經代虎受過了,大家就不要再找事了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何立規矩?為了人們的健康成長和安全生產,所以會立很多成文的或者不成文的規矩,不用說,我們都要去遵守它。就像去年,有人在游虎園時,私自下車被虎所傷,我就想問一句:你是在挑戰老虎還是向老虎示威呢?自己腦殘,出了事還一把鼻涕一把淚,把責任歸罪於動物園,你知恥不?這個事也一樣的,人家提示你了「不能下車」「不能開車窗」你偏不聽,你就要打開車窗,你就要挑戰黑熊,被熊親了一口,你又說是人家管理不當,你本是自己找死,還來訛人,也想學逛虎園那個無恥之徒嗎?我困是誰,出了事情應該多在自身找原因,這樣以後也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也會教育兒孫後輩不在犯這樣的錯誤。


他那是在為他不守規則的行為買單,不咬他咬誰?在我看來熊的這一口咬的對;我還有個對野生動物園的建議,既然不讓喂動物東西吃,就不要設攤位賣給動物吃的東西,如果真的如野生動物園方的說法是為了給過了熊園的其他無危險的小動物吃的,那麼就把攤位挪到那些無危險的小動物的區域去售賣,不過野生動物即使是小動物難道就能保證它們沒有攻擊人的可能嗎?所以最好不要賣那些喂動物的食品。


我隔著窗子看!我們一些人,把自己的好奇、享受的權利誇大了,忘記了自身的安全意識,有人這麼做我也要這麼做,就沒有想過萬一事與願違怎麼辦!別人做,沒有事,運氣!你怎麼做發生事情,只能說活該!


套路,賠錢800萬。怎麼看不重要。


活該,他是成年人,應當知道黑熊能給人造成傷害,他還特意去挑逗黑熊並給黑熊投餵食物,這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所有遊客都在進園時進行了安全教育的,沒聽那是遊客的事,我認為這個二貨叫黑熊抓了活該,還想訛詐動物園這種人缺乏最起碼的道德觀,人人都應當對這種行為進行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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