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世界成爲孩子的課堂

  文 | 張華

  學院君說:小時候,我們總喜歡聽各種各樣的故事,感動的、浪漫的、神祕的,帶有恐怖色彩的……當我們成爲父母后,如何通過講故事,滿足孩子的好奇心呢?我們的分享來自少年商學院創始人張華老師,看他是怎樣爲孩子創作60個皮球與掃把、50個新神筆馬良故事的,同時又從孩子身上收穫了什麼。

  即使我曾經是一位前記者、編輯、專欄作家,真正的故事思維和創新寫作力,也是有了孩子之後才徹底被激發和錘鍊的——何況孩子接二連三出生。

  老大兩歲的時候。有一次他和我在院子裏玩皮球,皮球被扔到了二樓屋檐臺上。我帶着他,和一個掃把,到二樓打開窗戶,用掃把把皮球戳下來,掉到院子裏,然後把掃把也扔了下去。

  下樓的時候我隨口說了一句:皮球和拖把是好朋友,剛纔他們吵架了,皮球生氣跑了,掃把知道自己錯了,去追皮球……孩子聽了之後若有所思,說:爸爸再講一遍。

  幼兒小時候聽故事,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同一個故事可以聽上一百遍,不膩煩。Ta沉浸其中,自己賦予這個故事和各角色以情感甚至畫面,然後擊盪出自己的情緒。

  另一種呢,是奇幻之旅,Ta希望聽到這個故事的演化,像連續劇一樣去探索。這是好奇心的表現,也是他們去觸碰世界邊界的一種天性。

  當時皮球和掃把的故事講完後,孩子還希望再講一遍時,我選擇了第二種模式——把皮球和掃把的關係或是他們“追逐”的原因做變通,譬如說皮球和掃把在捉迷藏,又講了一個新故事。結果兒子說:我還要聽。

  於是在一個多小時裏,我講了將近十個故事。主角全是皮球和掃把,但每個故事各不相同。兒子聽得如癡如醉,而我講到青筋暴出。

  等到第二個孩子兩歲多的時候,老大五歲了。之前我的那一套老二也喜歡,但是對老大不靈驗了,一次不經意的機會,使得我啓動了“爸爸小時候故事系列”講給他們兩個聽。

  以我小時候的成長經歷爲底版,但是進行了加工,讓每一個故事的情節到後面,變得或幽默到他們捧腹大笑,或奇幻到他們覺得不可思議。中間穿插着的則是各種自然、地理、歷史、商業與科技的通識啓蒙和常識詮釋。

  這個系列講了60多集吧(都錄音了),講了將近一年多,我講不下去了。真的是脫了一層皮。爲什麼呢?因爲所有故事,我都是即興編撰而非提前策劃的。

  現在輪到老三了。一次無意陪他讀到《神筆馬良》的時候,我突然想:馬良畫什麼,什麼都能變成真的,但是如果變出來的東西帶來了災難,他該怎麼辦呢?

  於是我借鑑《巴巴爸爸》系列,鄭重其事地對只有兩歲的老三說:馬良沒去過動物園,他有一天畫了一隻老虎,沒想到老虎出現就在城市中央,周圍的人嚇壞了,四處逃竄,馬良大驚失色,但是無計可施。

  這個時候,當年他夢到的那個白鬍子老爺爺的聲音出現了:你找到一個叫多多(我家老三的小名)的小朋友,他有辦法。

  馬良迫不及待但很幸運地找到了多多,多多對着老虎連喊三聲:變,變,變!老虎就消失了,重新回到了畫裏。馬良如釋重負。

  老三像當年他大哥一樣聽得如癡如醉。自那天起,他就有了兩句口頭禪。一句是“我的好朋友馬良…”(是不是特像某網紅“我有一個朋友…”的風格),另一句是“我有辦法”(孩子從小的自信心培養真的太重要)。

  說來也怪,老三天生粘我,甚至不粘媽媽。而且他相比兩個哥哥,是最早也更有“我”的意識的。很多小盆友其實在兩歲前,在和大人說話過程中,是分不太清“你”“我”的切換表達和準確指向的。

  但小多多是非常自如地,而且會經常應用到自己身上。有一次媽媽無意地指着《小豬佩奇》的繪本封面說,他們都是誰啊,多多指着說“這是豬爸爸,這是豬媽媽”,然後指着喬治說:“這是豬我。”

  而我自那天開始,就開始了“新神筆馬良”系列故事的即興編寫和演繹工作。晚上陪老三睡覺的時候,他要我講一集。週末出去玩的時候,在車裏面,他要我講一集。

  我講啊講,講啊講,有的時候真是講到頭皮出來,口吐白沫了。大約我也講了50多集了吧。最近實在講不不去了,我想讓這個故事大結局了。

  所以我就借用了普瑞斯特在《致命魔術》中的橋段,大意是說:馬良畫畫技術日益精湛,有一天他畫了一個自己,然後一個看起來和他一模一樣的馬良出現了。

  這個時候多多先是驚喜,然後又鬱悶了:因爲他分不清哪個纔是他真正的朋友馬良。所以他馬上喊:變,變,變!結果真的馬良被變了回去,回到了畫中……

  孩子很多時候是大人的老師,讓我們成長,讓我們重生。少年商學院的英文是YouthMBA,有一位朋友(不是馬良,是莊子,哈哈)在我們新辦公室搬遷的時候,說MBA=Make Better Adults(讓成人變得更好),說的特別好。

  又如丹尼爾 平克在《全新思維》說,六種能力在未來社會,是不會被取代的,也是我們從小應當注重培養的孩子的能力——設計感,故事感,交響能力,共情能力,娛樂感,探尋意義。你看,給孩子講故事、編故事,其實就是在親子共同踐行這一理念。

  這幾天我在想,一定有專業人士,對我這種即興創作的情形,有過研究,或者有過實踐。還真被我找到了,他們還寫成了兩本書。一本叫《風格練習》,是法國作家雷蒙·格諾最爲著名的作品之一,寫於1947年。

  這本書,以99種不同的敘事方式,講了同一個故事:公共汽車上,有個年輕男子,衣着外貌有些乖張,與人發生爭執,但很快就離開原地搶了個空座;之後不久,他又出現在聖拉薩爾火車站,與另一年輕人在一起,兩人在討論外套上衣釦的事情。

  另一本叫做《642件可寫的事:停不下來的創意冒險》,是美國舊金山寫作社出的,看到書名,你猜一下這本中文版厚達302頁的書,內容是什麼?聰明的朋友可能猜到了,這本書只有642句話。內容的絕大部分,是空白,是讓你創作的留白。

  這本“書”的完成只用了24小時,35位作家擠在一起,湊齊的642個激發寫作靈感的創意。

  譬如開篇的《一秒之內會發生什麼》《你是宇航員,描述你的完美一天》《6年後的社交狀態》,以後我現在隨手翻開的《你有一臺時光穿梭機,但只能倒回兩天,你希望改變什麼》等等。

  至於我的《新神筆馬良》式的創作,我還沒有找到類似的創作訓練指南。或許應當找找剛拍過《新喜劇之王》的星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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