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領域永遠不缺乏「新物種」,傳統電商已經進入成熟階段,但總會面臨著各種「新玩家」的試水攪局。雲集微店就是用一種「會員模式」殺了進來,不過,也有很多人指責這套模式存在傳銷的嫌疑。

5月3日,正是五一假期期間,雲集正式在納斯達克掛牌,股票代碼YJ,向全球市場發售1100萬股ADS,發行價格為11美元每ADS,預計募集資金1.39億美元,並設有15%的綠鞋機制。承銷商為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貸、摩根大通和中金公司。本次募集的資金主要用於業務擴張、加強技術能力、優化供應鏈、和資本運營。

雲集創始人及CEO表示在創業過程中遇到多位貴人的相助,而在這幾年之間,雲集進行了三輪融資,最新一輪B輪融資由鼎暉資本領投。

值得注意的是,雲集公司在招股書中將公司定位於「會員電商」, 但是其曾因為「三級分銷」擴張模式涉嫌傳銷而被監管層處罰,喫下罰單,隨後雲集對「明顯傳銷模式」進行整改、調整,向「會員電商」靠攏。

//

社交電商新物種?

//

雲集成立於2015年5月,和拼多多幾乎創立在同一段時間。拼多多於去年8月赴美上市,找到了五環外的需求市場迅速發展起來,雲集以招募微商店主,再通過「拉人頭」的方式,滾雪球似的擴張。

招股書顯示,雲集2016至2018年營收分別為12.84億元和64.44億元和130.15億元,2018年同比大漲102%,預計2019年第一季度營收不少於32億。雲集2016年和2017年的GMV分別為18億元、96億元,2018年實現GMV227億元,同比上漲136.46%。

而同期,拼多多實現營收分別為5.049億元、17.44億元和131.2億,2016年和2017年,拼多多的營收顯然明顯落後於雲集,不過在2018年實現趕超。

無一例外,兩家電商平臺均為實現盈利,但是相較之,雲集虧損額度較小。2016年至2018年,雲集歸母凈損失分別為2466.8萬元、1.06億元、5968.8萬元,而拼多多對應報告期的歸母凈虧損2.92億元、5.251億元、108億元。相差部分部分主要是拼多多巨大的營銷費用拉開的。2018年,拼多多的營銷費用比雲集多超14倍。

爭議的雲集微店,電商裂變新物種or「類傳銷」組織? 財經 第1張

圖片來源於中招股書

在收入來源方面,拼多多幾乎完全依賴網上市場服務,不依靠商品銷售,而雲集收入來源於商品銷售,另一部分來自會員計劃服務。其中會員服務佔總收入的12.1%、8%、和11.9%。

圖片來源於招股書

雖然財務數據雲集似乎不輸拼多多,但是二者市值卻相差甚遠。截至目前,拼多多的市值為279億美元,而雲集為30.5美元, 報價14.15億元。雲集市值之低很大程度上和資本青睞程度有關,上市前拼多多已融資至D輪,融資金額超17.82億美元,相比之下,雲集的資本勢力薄弱不少。

//

鼎暉看上,資本扶持

//

2018年4月,雲集完成了1.2億美元的B輪融資,由鼎暉資本領投,華興資本跟投,截至上市前,雲集創始人兼CEO肖尚略為第一大股東,持股46.4%,享有88.5%的投票權,鍾鼎創投為雲集第二大股東,持股13.7%,CPYD新加坡有限公司為第三大股東,持股10.5%,雲集首席技術官郝煥持股2.5%。

爭議的雲集微店,電商裂變新物種or「類傳銷」組織? 財經 第2張

圖片來源於招股書

圖片來源於啟信寶

鼎暉資本是中國最大的另類資產管理機構之一,包括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地產投資和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方向包括但不限於資訊技術與服務、新媒體、大眾消費品和消費服務、醫療設備及服務、教育、綠色技術等行業。雲集所處的電商領域自然是鼎暉資本的投資範圍,但雲集能得到鼎暉資本的認可,可能也是其備受爭議的在電商領域的「新模式」。

正如鼎暉合夥人應為認為,中國社會商品零售總額每年都在以10%到12%速度增長,其中電商新零售的比重越來越高,2018年預計佔比五分之一左右,傳統零售佔比不斷下降,在這樣的銷售大背景下,鼎暉資本更願意將資本放在電商領域的「新物種」上。

市場上從來不缺乏資本,就是缺好的新事物,網際網路經濟下就是指創新的模式,雖然有時候這種模式可能不盡人如意,但是資本總是願意承擔風險去嘗試。雲集「三級分銷」的模式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監管風險似乎成了雲集發展的主要風險之一。

//

會員模式or「來傳銷」?

//

成立之初,雲集採用S2B2C模式為微商賣家提供貨源,以招募微商店主發展人員的方式獲客交易,但這一分銷模式備受質疑。「三級分銷」模式,用戶獲得老店主邀請後,支付365元/年的服務費,成為新店主之後邀請其他用戶加入平臺。店主邀請160人可成為「導師」,1000位新店主可成為「合夥人」。每邀請一位店主,老店主都能獲得相應的分成。

爭議的雲集微店,電商裂變新物種or「類傳銷」組織? 財經 第3張

圖片來源於招股書

2017年5月,杭州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因雲集微店「三級分銷」違反《禁止傳銷條例》,沒收違法所得約808萬元,罰款150萬元,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集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微信公眾號被永久封號。

此後,雲集便集中轉向「會員電商」。不過換臉後的模式仍有「類傳銷」的嫌疑。店主——主管——經理,店主直接或間接邀請100位新店主後,可成為主管,店主邀請團隊人數達1000人後,主管可競聘經理,之後的每一個店主,老店主可以得到「培訓費」。

據招股書顯示,2016到2018年,雲集用戶數從250萬增至2320萬,付費會員數則從2016年的90萬增至2018年的超過740萬,其中繳納了398元「會員禮包」的付費會員成為雲集的消費主力。

圖片來源於招股書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目前來看,雲集是以自身的虧損,來補貼各級分銷商。從而發展新的付費會員以及售賣商品。從模式看,雲集更像是直銷而不是非法傳銷。不過,據虎嗅作者諮詢相關行業律師顯示:雲集模式存在隱患,即便通過轉移,現行方法依然有被定性為傳銷的風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