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6.94億元年收入,799.84億年度盈利,近3.5萬億市值。2018年度財報公佈,騰訊堪稱當之無愧的“互聯網帝國”。

假如時光回到20年前,恐怕所有人,包括馬化騰自己,也都不敢相信騰訊會成爲今日的騰訊。

這20年間,有人暴富成爲傳奇,也有人遺憾扼腕,更有人雖暴富也扼腕。

從5個人50萬元到100萬人1萬元

如今人們談及“雙11”只記得購物節或者光棍節,更多人想到的是馬雲“馬爸爸”,但其實,雙11也是騰訊的“生日”。

1998年11月11日,馬化騰和同學張志東、深圳電信的曾李青、許晨曄以及在出入境檢疫局的陳一丹5位創始人一共湊了50萬元,創立了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

馬化騰因爲家庭富裕且之前炒股賺了不少錢,出資最多,出了23.75萬元佔了47.5%的股份。張志東出了10萬元,佔20%,曾李青出了6.25萬元,佔12.5%的股份,其他兩人各出5萬元,各佔10%的股份。

冥冥中命運或許早有暗示,騰訊的啓動資金可以說相當部分來自於股市,20年後騰訊亦通過股市讓許多人賺到了第一桶金。

騰訊成立之初,主要業務是開發和銷售“BP機尋呼系統”,後來馬化騰接觸了以色列的ICQ,依葫蘆畫瓢做出和ICQ幾乎一模一樣的聊天軟件OICQ,把BP機搬到了互聯網上。

騰訊生在了好時候。1999年下半年,隨着從美國到中國的“互聯網熱”,騰訊的用戶迅速增加。用戶增加就要不斷擴充服務器,而那時一兩千元的服務器託管費對當時的騰訊而言不堪重負,甚至到處去蹭人家的服務器用。到了99年11月,QQ用戶註冊數突破100萬,與此同時公司帳上卻只有1萬多元。

流量值多少錢?

互聯網這門燒錢的生意在當時就已顯露出其燒錢的“功力”,但“流量生意”的估值體系卻還遠遠沒有建立起來。

“當時我也不知道怎麼賺錢,只是覺得讓別人可以在互聯網上找到你,肯定會有用,那就做了。”馬化騰說。

手握着100多萬註冊用戶數,卻沒人知道該怎麼賺錢,怎麼辦?只能去找投資。

馬化騰曾想將騰訊以100萬元賣給深圳電信數據局,但深圳電信數據局只肯出價60萬元,雙方談不攏。後來找馬化騰的父親鹽田港董事幫忙,聯繫到了李嘉誠,李嘉誠讓李澤楷來看看,同時衝着李家的面子,IDG也來看看。

和現在風投們見慣的“流量生意”不同,那時候用戶數量與估值之間的商業路徑並不清晰,因而經常受到質問。幸運的是,那時候以色列的ICQ剛以2.87億美元的“天價”賣給了美國在線。

針對風投們的質問,馬化騰說,以色列的ICQ有多少用戶,他們賣了幾千萬美元,我的OICQ有多少用戶,所以我就值這麼多錢。

這種估值邏輯現在看來稀鬆平常,可在當時多少有點“蠻不講理”,但竟然也管用。2000年馬化騰最終從IDG和李澤楷的盈科數碼分別獲得了110萬美元,合計220萬美元融資,2家投資方分別佔公司20%的股份。

可是這兩家公司真就“看懂”了騰訊了嗎?也不見得,用馬化騰的話說,“他們是互相壯膽一起進的。”

1億用戶,走投無路

兩家風投的投資很快就遇到了考驗。2000年“互聯網泡沫”破滅,騰訊的日子也不好過。馬化騰將融資所得的資金幾乎全數用於服務器的添置,2000年6月,QQ註冊用戶數破千萬,可是在用戶急劇增加的同時,資金迅速消耗,盈利遙遙無期。

騰訊燒錢實在是太快了,220萬美元的投資撐不到一年,到2000年底,騰訊再次出現資金危機,曾李青不斷地約IDG合夥人王樹見面,希望能夠追加投資。馬化騰堅持創業團隊必須保持控制權,而IDG和盈科不認爲在當前的形勢下,騰訊還有溢價增發的空間。

最終,王樹提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兩家股東以可轉換債券的方式對騰訊提供200萬美元的貸款。但在騰訊這樣的燒錢速度之下,200萬美元的貸款又能撐多久呢。

與此同時,在好幾樁互聯網公司投資中連續折戟的IDG已經坐不住了。IDG必須爲騰訊尋找下家。

目標首先瞄準已經上市的門戶網站。IDG去找了搜狐的張朝陽,被拒絕。馬化騰和張志東去找了新浪的王志東和汪延,也被拒絕。IDG牽線了雅虎中國,又被拒絕。馬化騰去拜訪了同樣在深圳、也是由IDG投資的金蝶,依然被拒絕。還找過當時正力推廣門戶網站FM365的聯想集團,當然還是被拒絕。

另一家投資人李嘉誠旗下的盈科數碼推薦了中公網,方案失敗。推薦給自己控股的TOM.com,也被拒絕。

“在互聯網業內的技術人員看來,騰訊的活,他們自己都能做,幹嗎要花幾百萬美元去買呢?而且當時納斯達克的股價'嗖嗖,地跌,大家誰也不敢輕舉妄動。”馬化騰說。

最魔幻的是盈科甚至還找來香港著名導演王晶,想把騰訊的用戶與電影業結合,看看能否有盈利模式的創新。電影當然沒能拯救騰訊,萬萬沒想到,十幾年後的騰訊影業拍出了《魔獸》《流浪地球》《阿麗塔》等賣座大片,狂攬數十億。真是電影都不敢這麼拍。

融資四處碰壁,而用戶數量卻在2000年底猛增到近1億,騰訊在黎明前的黑暗中走投無路。

南非“白衣騎士”MIH

正在這關鍵的時刻,“白衣騎士”自己找上門了。

2001年1月,一位美國人帶着一箇中國人突然出現在賽格科技創業園的騰訊辦公室裏,他操着一口流利的漢語,自我介紹說叫網大爲,是南非MIH中國業務部的副總裁,隨同者是MIH投資的一家中國公司世紀互聯的總裁。

MIH全稱Myriad International Holdings,米拉德國際控股集團公司,是南非傳媒巨頭Naspers全資子公司。儘管現在的媒體將之描述爲“因在中國投資過不少媒體項目而聞名”,但實際上在當時的中國幾乎沒人聽過MIH的名字,包括馬化騰也不例外。

網大爲就是當時MIH在中國的唯一員工,原名DavidWallerstein,中文名取“互聯網大有可爲”之意。

網大爲發現騰訊的故事如今已經成爲一個雞湯段子:“每到一箇中國的城市,我驚奇地發現,幾乎所有網吧的桌面上都掛着OICQ的程序,我接觸幾家想接受投資的公司總經理,發現他們的名片上都印有自己的OICQ號碼,這更讓我激動,想要看看這是一傢什麼樣的公司。”

當時QQ每天的新增註冊用戶約有50萬人,相當於歐洲一個城市的人口。而騰訊與中國移動正在進行的“移動夢網"計劃,更是讓網大爲隱約看到了盈利的可能性。

網大爲主導完這筆投資之後,就跳槽到了騰訊,現在是騰訊高級副總裁,全面負責北美業務,後來騰訊收購英雄聯盟的開發公司也是由網大爲主導的,真正實現了他中文名中的“互聯網大有可爲”。

MIH對騰訊給出了一個非常高的估值:6000萬美元,在當時已經接近幾大門戶總市值,但要求成爲第一大股東。相對於2000年初IDG和盈科投資時550萬美元的估值,1年就漲了11倍,IDG自然大喜過望,盈科也賺得盆滿鉢滿。

但此時馬化騰等創業團隊卻不同意。他們堅持對騰訊的控制權,一開始並不同意MIH成爲第一大股東的要求。幸虧後來採用了一項“特殊操作”,使得MIH和騰訊創業團隊的訴求都得到了滿足,並且這項“特殊操作”一直持續到上市後多年,不誇張地說,奠定了騰訊帝國的基業。當然,這都是後話了。

2001年6月MIH接盤的時候,納斯達克已幾近崩盤,但騰訊得救了。一個互聯網帝國終於迎來了黎明的曙光。

620萬美元融資打造3.5萬億帝國

2001年6月,MIH以1260萬美元獲得盈科持有的全部20%騰訊股權,同時,還從IDG手中收購了騰訊控股12.8%的股份。IDG獲利約1000萬美元,並在收購後仍持有7.2%的股份。

在當時可謂是皆大歡喜,但後來,IDG的王功權多次公開表示遺憾,“要不然的話,騰訊這一筆投資能夠給IDG賺的錢,差不多等於IDG目前賺錢的總和……都是IDG朋友的巨大心痛”。李澤楷也表示:“當年賣掉騰訊的股份,我不止一次感到可惜。”

當然,這都是後話。

2002年6月,騰訊一些(不含馬化騰)主要創始人又將自己持有的13.5%的股份出讓給MIH。至此,MIH以總共3200萬美元的代價取得騰訊46.5%的股份,騰訊的股權結構變爲創業者佔46.3%、MIH佔46.5%、IDG佔7.2%。

這段“史詩級接盤”的歷史細節,直到2017年1月12日馬化騰的一則朋友圈才完全捋清:

2003年8月,出於上市方面的原因,騰訊進行股權結構調整,將IDG手中7.2%的股權悉數購回,並從MIH手中回購少量股權,最終在上市前的持股結構變成騰訊創業團隊與MIH各持50%。

2004年,騰訊登在港交所IPO,發行4.2億股公衆股,此次IPO採取增加股本方式稀釋原有股東比例。12位自然人與MIH所佔騰訊控股比例各從50%減到37.5%。同年8月31日,ABSA Bank宣佈持有1.85億騰訊股票,佔已發行股份的10.43%,這時候,騰訊股權結構變爲,創始人團隊37.5%(馬化騰個人持股約14.43%)、MIH集團37.5%、ABSA Bank10.43%。

“伯樂”的正確姿勢

18年來,MIH僅在2018年3月拋售過一次騰訊股票,當時按每股405港元的價格出售了189,978,300股騰訊股份,約佔騰訊的2%,至今持股31.1% (2,961,223,600股),仍爲騰訊第一大股東。

關於MIH及其母公司南非報業集團Naspers,在Dots之前的文章南非公司投資騰訊18年狂賺4000多倍,背後到底是誰?中國幾無人知中已有很詳盡的分析。

MIH實現了它在投資騰訊時“第一大股東”的訴求,而馬化騰等創業團隊顯然也完全沒有失去對騰訊的控制權。這又是怎麼做到的呢?

招股書顯示,騰訊存在一項“特別投票規定”,所有股東決議和董事決議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75%多數批准通過。因此根據特別投票規定,南非報業集團 僅以目前31.1%的股權和投票權,無法實現對騰訊的控股(即便加上馬化騰也不行), 無法單獨通過任何股東決議。當然,如果南非報業集團決定反對一項股東決議,是有這個實力的,因爲僅須25%以上的反對票就足以使一項股東決議無法通過。

而從董事會來看,騰訊董事會共有8名董事, 馬化騰、劉熾平兩名高管爲執行董事,Koos Bekker 和 Charles St. Leger Searle 兩名非執行董事則是南非報業集團派駐騰訊董事會的代表,剩下四人爲獨立非執行董事。如果南非報業集團兩名董事反對董事會決議,剩下6名董事贊成,由於達到了75%多數,董事會決議仍然可以通過。因此只要馬化騰與剩下5名董事結成一致行動人,在董事會層面是可以對抗南非報業集團的。

但是在2014年最新的公司章程裏,已經找不到這項“特別投票規定“。

就算現在已沒有”特別投票規定“,MIH 這31.1% 仍然有投票權。除了冷冰冰的制度章程之外,在這漫長的18年裏,我們並未看到南非報業與騰訊管理層產生任何齟齬,這說明,南非報業集團是騰訊的善意投資人,從某種意義而言也是伯樂,在騰訊爲南非報業集團創造了巨大財富的情況下,南非報業集團派駐的代表沒有任何理h由與管理層反目。

Dots之前的文章《南非公司投資騰訊18年狂賺4000多倍,背後到底是誰?中國幾無人知》中指出了南非報業的實際控制人是Cobus Stofberg和Koos Bekker,由於Koos bekker 一直在騰訊董事會,所以與騰訊管理層很熟悉,建立了長期事實上一致行動人的關係。

市場一直認爲騰訊比其他競爭對手更加尊重股東價值,這也許是南非人直接參與公司治理架構的緣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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