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21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爲廣州市新型產業發展帶來“政策大紅包”,明確新型產業地價標準按同地段的辦公用途地價的20%計收。

  《實施辦法》全文共6章33條,其中備受關注的是涉及新型產業用地(M0)的有關內容。其中明確,新型產業用地是指爲適應創新型企業發展和創新人才的空間需求,用於研發、創意、設計、中試、檢測、無污染生產等環節及其配套設施的用地。並明確新型產業用地的容積率一般在3.0至5.0間(普通工業用地爲2.0至4.0),配套設施比例達30%(普通工業用地爲14%-15%)。

  在新型產業用地的選址區域方面,《實施辦法》提到,爲優化全市工業用地和工業區塊產業佈局,要保障製造業總體用地規模。同時,優先在存量工業用地、村級工業園、珠三角(廣州)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廣州段核心創新平臺或節點、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和產業集聚區周邊等區域選址。在工業產業區塊內選址的,面積控制在所屬區塊面積的10%以內。

  針對新型產業用地的審批流程,《實施辦法》明確,由各區組織選址,報市審覈後最終由各區批准控規,簡稱“區選—市核—區批”。規劃選址確定後,在M0供地階段實施項目准入制度,由市工信局牽頭制定項目准入和退出的機制、流程、標準等內容的實施細則,各區按照實施細則對擬引入項目進行審查,審查結論作爲供地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辦法》中提到新型產業地價標準將按同地段的辦公用途地價的20%計收,有效降低了企業的拿地成本。同時,新型產業用地可將產業用房的50%進行分割轉讓,用於引入從事生產、研發、設計等環節的工業企業或生產性服務企業,明確最小分割單元面積。

  【記者】黃舒旻

  【校對】楊遠雲

  【作者】 黃舒旻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