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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是中国各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神祗,是阴间的司法体系的职司。据统计,全台湾各县市的城隍庙有90余座之多;而千百年来,城隍爷其象征之「赏善罚恶」与「公正无私」的形象,一直也深深烙印在人们的心里,成为安定社会的重要力量。

 

那么到底城隍爷从何而来?根据《说文解字》中的记载:「城,以盛民也」;「城池也,无水曰隍」,「城隍」一词原是指保护人民身家安全的「城墙」和「护城河」,所以城隍爷即是「有一物则有一物之神」的传统思维。城隍信仰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周朝,是除夕要祭祀八个神之一:水庸。据《礼记》所载,古代天子祭祀「八蜡」中的「水庸」,解释为「水者隍也,庸者城也」,故一般认为此为祭祀城隍之始。而在传承过程中,城隍爷从古城池的保护神,发展成为一个除奸罚恶、保国卫民并管理阴间鬼魂的地方行政司法神,城隍爷活脱像是地方父母官,有人称做「地下县太爷」。所以过去,新上任的地方官员,一定先到城隍庙向城隍爷祭拜,请求城隍爷一起协助地方政治事务,可见城隍爷的地位极高。

 

身为地下的父母官,在司法事务方面,城隍爷巡视阴阳两界惩治恶人,所以往往民众遇到蒙受冤屈、寻找失物或刑案难破等事务,都会想到要请城隍爷协助,甚至连选举时被选举人有无买票等,也都要到城隍庙斩鸡头发誓,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在行政事务方面,城隍爷褒奖阴阳两界行善有德者,也如同警察维护公共秩序,并掌管增进人民幸福利益的事务,授福予寿终正寝的人。既然城隍爷如同阳世的地方官,自然城隍庙的设置就如同官府的衙门,首先有分等级。依明朝官方「城隍阶级封号」的说法有分:都城隍、地城隍、府城隍、州城隍、县城隍。城隍爷下面设有许多从属,包括相当于衙门左、右典史的「文、武判官」。还有统领城隍爷兵马的六位将军:谢将军、范将军、牛将军、马将军、金将军、银将军。六将之下又有董、李排爷带领喜、怒、哀、乐四位捕快。此外,城隍爷下面还设有二十四司,是城隍爷的重要部下。据传是仿造古时候官制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其下各四司,总共二十四司而来。而依城隍爷官阶的高低,所供奉的司爷人数也就不同,县城隍六司;州城隍十二司;府城隍则为二十四司。当人之大限一到,城隍爷之六将捕快即出动拘捕。先交文武判官初审,然后交由阴阳司公判决。此神善恶分明,绝无通融。善者上天庭受封,恶者入地狱受罚,毫无侥幸。

 

其实,走访不同的城隍庙,会发现城隍爷并不是固定的一个人,而是一个官职。城隍爷是有任期的,做得好可以升官;做得不好也会被免除官职受罚。掌握城隍爷任免大权的人便是玉皇大帝。其实由汉代开始,城隍的祭祀活动不断提升,各地人民更尊封已死功臣或英雄豪杰为城隍,其中有霍光与纪信等。在台湾地区有所谓的水鬼变城隍之传说。在民间信仰中认为枉死者必须要找人当替身,才能转世,如水鬼。传说嘉义红毛埤有个水鬼不愿意抓人当替身,因此长久痛苦沈沦,此事获得当地的土地公同情。最后土地公上报给阎王,阎王转呈玉皇,玉皇奖励其善心,给了他城隍的职位,使他不但脱离水鬼的苦难,还成为一位大神。

 

引用自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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