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露營風潮興盛,交通部觀光局為加強管理露營場,在今年5月9日公佈實施「 露營場管理要點」。(記者劉濱銓攝)

2018-09-28 17:42

〔記者楊綿傑/臺北報導〕國人瘋露營,露營場是否符合規定成為討論焦點,交通部觀光局今公佈第3波清查結果,與前2波合併計算後,總計全臺1989筆露營場資訊中,合法者比例不到1成,違規者則高達3成6,民眾安排露營度假,選擇露營場要睜大眼睛。

觀光局分別在今年1月16日及3月31日陸續2波公告露營場調查資訊,觀光局表示,此次公佈結果,扣除前2波公佈符合及違反相關法令規定重複部分計1423筆,其中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計38筆、違反相關規定計555筆、待清查計656筆。至於營業狀態待確認計58筆、無營業計116筆。

整體來看,觀光局說,自今年1月16日以來,「露營專區」累計公佈1989筆露營場資料,符合相關法令規定露營場計181筆,只佔了9.10%,連1成都不到;違反相關法令規定露營場計719筆,佔36.15%;無營業露營場計121筆,佔6.08%;待清查或待確認露營場計968筆,計48.67%。

觀光局以縣市別分析,以苗栗縣、南投縣轄區內露營場最多,但大部分為營業中待清查狀態;至於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之露營場縣市為新竹縣,主要係因位處農牧用地,違反區域計畫法規。

觀光局也說,1989筆露營場土地資料中,扣除300筆土地待確認土地性質外,其中農牧用地佔了1135筆。而為利地方政府輔導轄區內露營業者合法經營,涉及現行農牧用地之使用管制是否有條件修正適度容許設置露營設施部分,行政院已分別於今年6月6日及7月30日邀集農委會、環保署、內政部、交通部及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召開研商露營區管理相關事宜會議協調督導,並請農委會檢討現行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針對露營場地之相關規定,另請內政部就農牧用地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使用項目再檢討。

至於非法開發山坡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破壞表土等經營行為,觀光局說,經盤點現行法令計有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等多種法律可規範,已於「露營場管理要點」發布當天函請地方政府依要點內容檢視轄區露營場狀況,並落實主管法令之執行,於6月5日函請各該法律體系主管機關如農委會、營建署、水利署、國產署等主管部會督導地方落實執法,以及每月回報違法之露營場經營者查處及輔導情形。

  • 國人瘋露營,但根據交通部觀光局清查,全臺總計1989筆露營場資訊中,合法者比例不到1成,違規者則高達3成6,圖為立委日前質疑露營場管理問題的畫面。(記者林正堃攝)

    國人瘋露營,但根據交通部觀光局清查,全臺總計1989筆露營場資訊中,合法者比例不到1成,違規者則高達3成6,圖為立委日前質疑露營場管理問題的畫面。(記者林正堃攝)

相關文章